指沒照先父遺願分家產 長子與母對簿公堂

(新加坡4日訊)印尼富商死后留遺產,遺孀和子女擔心家族財富會被沒收,把約1200萬美元(4800萬令吉)的多個新加坡銀行戶頭,轉由信託持有,不料長子與母鬧翻,指母親沒照父親遺願分家產,將母親與5名弟妹告上法庭,但最后敗訴。

黃健忠(54歲)指母親華莉安蒂(80歲)違反其父黃茂基遺產執行人的責任,在父親于2000年在印尼耶加達離世后,遲遲不把遺產分配給他和5個弟妹。

華莉安蒂被指把截至2000年存有約1232萬美元的7個新加坡銀行戶頭,注入在2003年設立的信託,剝奪他身為銀行戶頭的聯名擁有人的利益。

黃健忠促高庭法官裁定,母親截至去年7月總值3380萬美元(1.3億令吉)的信託資產不屬于她,應按他能繼承遺產的15%,或他聯名擁有銀行戶頭的24.29%權益分配給他。這7個銀行戶頭的資金來自黃茂基在印尼的縫紉線生意,有不同聯名人,黃健忠是唯一在7個戶頭都是聯名人。

法官質疑證詞

華莉安蒂辯稱銀行戶頭的錢是她的,不屬于亡夫遺產;即使戶頭存款是遺產,黃健忠和其他5名子女已把能繼承的遺產贈予她來設立信託。信託的受益人是華莉安蒂、黃健忠和5弟妹。黃健忠在2012年和5弟妹平分300萬元(900萬令吉)。

她指設立信託基金的點子是黃健忠提出,不能反悔到法庭要求分遺產。

法官說,富商遺孀及子女同意設立信託基金,根據法律基金分配將由受托人,而不是由母親來決定,最后判他敗訴。法官也認為他的證詞充滿謊言和半真半假,與客觀證據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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