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戀童癖者! 5歲已可灌輸認知
(吉隆坡4日訊)國大家庭、婦女與兒童法律講師拿汀諾阿茲雅教授認為,由於民眾對戀童癖者缺乏認知,以致兒童受傷害,也沒人報警處理。
她說,我國兒童應從5歲開始,學會辨識有關戀童癖者的特徵,不過,很多人認為教導孩童有關性騷擾的最佳時機,是孩童5至12歲期間。
儘管如此,諾阿茲雅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師長有必灌輸小學生,有關戀童癖者會對他們造成傷害的意識。
“例如,教會孩童分辨肢體接觸,如何判斷一些肢體接觸是正常的,一些則是無禮的。”
針對英國戀童癖患者赫克爾以志願者身分,接觸國內生活貧苦的孩童事宜,諾阿茲雅認為,福利機構必須慎選志願者。
諾阿茲雅也是大馬兒童保護協調理事會成員,她說,福利機構必須查清志願者來歷,監督志願者與兒童的互動及行為。
“在歡迎志願者幫忙時,我們也需展開監督,並注意戀童癖者的特徵。
“雖然此舉對志願者造成不便,但至少這會降低兒童受到傷害的風險。”
她也希望隨著我國修改2015年兒童(修正)法案,希望未來能成立一個資料庫,收集戀童癖者傷害兒童的資料,以避免類似悲劇再度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