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鵬:雜亂有章──欣想事成ii:好賣的,不是書

李欣怡的《欣想事成ii》在午夜推出預購,我守在電腦熒幕看網絡書店的訂單報表。那數字跳躍之快,像做了手腳的德士計費表,跳跳跳跳跳跳;又像繞足球場跑了五圈后的心臟, 跳跳跳跳跳跳 。

這書是大將出版的,我固然高興,但功勞不在我們而已。經紀公司大茶飯也做了全套行銷企劃。從事前一點一點的發放消息吸引關注,到事后陸續有來的宣傳活動,都在推動銷量。但是,這也不全是經紀公司的功勞。

24小時內,網上賣出超過1000本。還沒印好,還沒去到書店,已經賣成這樣。

我的第一本詩集《相思撲滿》也賣了1000本,但耗時十年。文友卻說恭喜,他們有的書十年了還堆在床底。這已是文人出書的標準作業,就是床底要預留位子,然后大家見面時互相訴苦。這不是盈虧的事情罷了,出書賺不了多少也虧不了多少,可惜的是,生產的內容無法到達讀者要求。這不只是文學書的問題,其他類別也有相似的情況。

讀者買書,動機不外乎幾個:一、有用;二、共鳴。有用的資訊讀者願意付錢,不必多加解釋。有共鳴又怎麼說呢?一本新書的內容能不能讓讀者有共鳴,要他讀了以后才知道,當下他決定買書與否,藏在書裡面的內容完全無法影響。能影響他購買的,動力有兩個,一是朋友力薦。比如假牙的《我的青春小鳥》詩集,口耳相傳得沸騰起來,總銷量過萬。二,是讀者認識和認同作者。

並不是名人書就一定能賣,我們也曾做過其他人的,成果差很遠,只是“認識”不夠,還要有“認同”。李欣怡過去數年,每天寫作、每天發表,累積稿量超過兩千,試問其他作者有幾個能寫得這麼勤呢?她接觸的讀者難計其數,牽動多少人的心靈,這就是我說的認同。如此,《欣想事成ii》大賣的主要功臣是誰就很清楚了,便是作者李欣怡自己。

這成績並非空前,我認識另幾位作者如林金城,也是如此長線經營,雖然不似李欣怡的爆發力,長期累積銷量也非常可觀。抱怨銷量不佳、抱怨市場不成熟、抱怨讀者不支持,一點用都沒有,出版社和作者該自省的是,到底作者的品牌有沒有長期經營?讀者認不認識作者、認不認同作者?

李欣怡給我好好上了一課。一般作者當然無法有藝人在媒體的方便,但網絡、面子書還是用得著的。其實也不求一小時賣一千,一年有一千,都可以偷笑了。

詩人,卻不安分于寫詩,科技創業、魔術舞台均有所涉。雜七雜八,然自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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