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押送途中突自殘 警員緊急送院搶救
(芙蓉5日訊)“巫裔男子聲稱遭內政部執法員與警員兩度毆打至昏迷案”,森州警方今日駁斥對方的指控皆為子虛烏有,包括身上的傷勢實為自殘所致。
森州總警長拿督惹阿化指出,初步調查顯示,涉嫌強姦案被扣查的事主莫哈末依扎祖丁(27歲,貨倉看守員),其聲稱縫了50針的“傷勢”,其實是於5月25日被押往芙蓉法庭申請延扣時,在路途中以刀片割傷自己所致。
他今早在森州副刑事調查主任許能發,和汝來警區主任再迪諾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針對《當今大馬》報導的內容作出回應,並指警方正嚴正以待,展開調查工作。
調查有無毆打
惹阿化說,事主當時偕同其他14名嫌犯,在4名警員押送下,從汝來警區前往芙蓉法庭申請延扣,詎料事主途中從隨身袋取出刀片,割傷自己的手部和頸部。
他說,事主割頸自殘後陷入昏迷狀態,隨行警員見狀後,立即將事主送往醫院搶救。
他強調,至於事主報案時宣稱遭到內政部執法員和警員毆打一事,則是子虛烏有。
惹阿化說,事主本月2日獲院方批准出院後,當晚11時前往芙蓉警區報案。
他提到,事主較早前是在酒醉下,被警方逮捕扣查。
他說,警方會著手調查事主提及的其他毆打行為,若調查後發現並非事實,警方將以報假案罪行採取行動。
惹阿化補充,一旦調查後,發現負責押送的警員違反程序,也將會採取行動。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9條文及376條文,調查此案。
13歲少女投報遭強姦
汝來警區主任再迪諾指出,汝來警方於4月31日接獲13歲少女的投報,指被巫裔男子強姦,基於當時嫌犯沒有在汝來,因此未能及時展開逮捕行動。
他說,警方後來接獲情報,指嫌犯出現在汝來一間倉庫,於是於5月25日凌晨3時前往逮捕事主,並扣查事主錄取口供長達3小時,直至清晨6時許,準備將嫌犯押往芙蓉法庭申請延扣,詎料對方竟在距離芙蓉法庭1公里的途中自殘。
再迪諾說,與嫌犯同處在警車,被押往芙蓉法庭的14名嫌犯,在目擊其割傷自己時大聲喊叫,其中1名負責押送的警員冒著生命危險,立即前往阻止嫌犯,唯後者已陷入昏迷,警方於是火速將其他送院搶救。
婦女與養女 謀殺親夫被捕
印裔婦女夥同養女涉嫌謀殺親夫,雙雙被警方逮捕歸案!
惹阿化透露,汝來警方本月2日下午5時30接獲投報,指53歲印裔男子(清潔公司前經理),因高燒不退和呼吸困難而逝世,警方原本將此案列為猝死案處理,隨後法醫為死者解剖後,發現死因有內情,警方將此案改以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調查。
他說,法醫解剖時,發現死者後腦被硬物致傷斃命,加上警方發現死者斃命的住所有血跡,於是同一天迅速逮捕死者的46歲妻子和39歲養女調查此案,並於週六(4日)再逮捕33歲男子助查,後者也是死者養女的男友。
他說,目前調查進度順利,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02條文調查,涉案者也被帶往法庭申請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