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代購房產騙逾38萬 男子監16年打30鞭
(新山5日訊)巫裔男子4年來冒充地產經紀,訛稱可代為購得被拍賣的房產,騙取16人多達38萬令吉,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30項罪狀時認罪,被判坐牢16年及鞭笞30下。
34歲的被告莫哈末阿士被指牴觸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在2013年5月至2016年4月間,在新山和其他地區行騙。
主控官菲力哈金在庭上列出30項控狀,指被告使用相同手法和款額欺詐,讓事主奉上金錢或首飾,以為可以獲得廉價的拍賣屋,同時有的事主還多次受騙。
分開執行刑罰
推事庭內,被告莫哈末阿士在法庭通譯員對念出的30項控狀皆表示認罪,推事官阿茲蘭沙基于被告屢犯,進行法律上和社會上所不能接受的欺詐行為,應給予懲戒,宣判每個刑罰分開執行,這些控狀中,有者被判監禁12個月,或被判鞭笞1下,或兩者兼施。
在1小時多的審訊中,庭上念出控狀的通譯官也念到口乾而咳嗽。
被告被指使用相同手法,欺騙事主拿出金錢和首飾購買拍賣房子而失信,涉及馬六甲、雪蘭莪州、檳城及全柔各縣地區,柔佛州商業罪案調查組在接獲許多事主向警方投報后,展開了嚴密的調查。
柔州檢察署將會陸續把被告控上柔州各縣的法庭,被告共面對41項控狀,被告每項控狀可被監禁不少過1年和不超過10年,或被鞭刑和罰款。
據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依沙在向推事求情時,指被告有2個老婆,4個孩子,大老婆的父母患有糖尿病和腎臟疾病,需要他負擔,同時,也要求推事減輕罪行,把全部刑罰同時進行,但最終還是不獲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