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章武莫州選區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至3月的罪案率 | |||
罪案類別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1月至3月 |
謀殺 | 8宗 | 1宗 | 0宗 |
強姦 | 4宗 | 2宗 | 0宗 |
合夥持械搶劫 | 0宗 | 0宗 | 6宗 |
合夥搶劫 | 33宗 | 10宗 | 0宗 |
持武器搶劫 | 0宗 | 0宗 | 1宗 |
搶劫 | 4宗 | 5宗 | 2宗 |
傷人 | 17宗 | 23宗 | 9宗 |
偷竊 | 45宗 | 9宗 | 15宗 |
偷車 | 26宗 | 1宗 | 4宗 |
偷摩哆 | 118宗 | 58宗 | 36宗 |
偷貨車/羅厘及重型交通工具 | 11宗 | 3宗 | 0宗 |
掠奪 | 17宗 | 12宗 | 5宗 |
報導:陳明堅
(大山腳6日訊)交通意外有增無減、要求建警亭仍沒下文、水患黑區依然逢雨成災,馬章武莫州選區的交通、治安、水災3大問題,仍有待解決!
這些問題包括,入住率只有一半的新興住宅區,成為匪徒破門行竊或搶劫的目標、民眾經常投訴7個地點的道路危險經常發生車禍、水患黑區,如武沙哈花園、茵碧安麗雅等地,再次發生突發水災。
公正黨馬章武莫區州議員李凱倫在第13屆第4季第1次檳州議會上,分別針對區內交通及治安提出書面提問,同時在辯論環節時也提及區內水患問題,要求檳州政府正視。
新興住宅區竊案多
李凱倫說,根據首長提供的數據,雖然罪案率有所下降,但一些罪案還是依舊發生,當中,不少新興住宅區居民投訴屋子進賊。
他發現,一些入住率不高的住宅區,因為人潮不多,往往成為匪徒的目標。
“新興住宅區的居民也投訴,很少看到巡警巡邏,相信這也是造成匪徒有機可趁的原因。”
他認為,以阿爾瑪目前的發展趨勢,應設立一間警局,即使無法建警局,至少也要有警亭,可惜目前連建警亭都爭取不到。
至于阿爾瑪建警亭計劃時,根據林冠英的回答,威中警區主任已于2014年提呈在阿爾瑪建警亭的申請,但因撥款因素,至今還未批准。
對此,李凱倫說,警方早前曾在阿爾瑪一帶,利用集裝箱充當警亭,但附近興建購物中心后,因空間問題已搬遷。
峇冬丁宜路 羅占路 阿爾瑪武吉敏惹路
道路車禍最多
根據林冠英在本次州議會的書面答覆,在7個危險的道路中,阿爾瑪武吉敏惹路、羅占路及峇冬丁宜路的交通意外最高。
阿爾瑪武吉敏惹路過去3年的交通意外最多,2014年371宗,2015年398宗及今年114宗;死亡車禍依據年份分別是2宗,4宗及3宗。
羅占路于2014年也有294宗交通意外,2015年363宗及今年103宗;死亡車禍分別是3宗,5宗及0宗。
另外,峇冬丁宜路于2014年215宗,2015年226宗及今年67宗;死亡車禍只有2014年的4宗。
李凱倫是通過書面詢問,要求提供安寧路(Jalan Sejahtera)、羅占路、瑟拉當路(Jalan Seladang)、噶查瑪迪路(Jalan Gajah Mati)、阿爾瑪武吉敏惹路、胡丹柏黛路(Jalan Hutan Petai)及峇冬丁宜路,從2014年至2016年的車禍數據,以及州政府採取的措施。
7黑區今年逾326車禍
檳州首長林冠英說,李凱倫詢問的(7個道路)地點,在2014年發生1017宗公路交通意外,去年增至1102宗。今年截至4月14日,則有326宗。
“死亡車禍方面,2014年12宗,去年10宗及今年4宗。”
他說,為了提升道路安全,州政府採取的措施,包括增加舉辦道路安全覺醒運動的次數,道路檢舉行動,及提升道路設施,包括維修破損道路、在昏暗及危險地點安裝路燈、安裝時速告示牌。
建議擴路設分界堤
針對民眾經常投訴上述7個地點危險,經常發生車禍一事,李凱倫受詢時提出建議,阿爾瑪武吉敏惹路、羅占路及峇冬丁宜路,都應該加寬道路,並要建議設分界堤。很多道路就是因為沒有建分界堤,車輛可以隨意亂轉,才導致車禍發生。
另外,他說,噶查瑪迪路必須增設警示牌,胡丹柏黛路則必須增設路燈。
“安寧路及瑟拉當路的進出口,則必須重新規劃,包括研究是否改成單行道,或設置不准進入的指示牌等。”
他希望通過獲取車禍數據,能讓威省市議會及公共工程局正視,並改善問題。
抽水機未完工釀水災
李凱倫透露,數周前一場大雨,該區一些水患黑區,如武沙哈花園、茵碧安麗雅等地,再次發生突發水災,其中主要原因,就是提升抽水機工程還未完成引起。
他在本次州議會辯論環節上,感謝州政府已在其選區內,找到興建大型蓄水池的地點,並呼籲盡快落實。至于其他進行中的提升抽水機及治水計劃,他希望盡快完成。
他也希望盡快展開興建蓄水池工程,蓄水池的功能,主要是放緩雨水直接流入下游地區,避免突發水災的發生。
他也建議州政府,在興建蓄水池時,也可以加強綠化及美化,使之成為休閒地點。
馬章武莫州選區2014年、2015年、2016年1月至3月的罪案率 | |||
罪案類別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1月至3月 |
謀殺 | 8宗 | 1宗 | 0宗 |
強姦 | 4宗 | 2宗 | 0宗 |
合夥持械搶劫 | 0宗 | 0宗 | 6宗 |
合夥搶劫 | 33宗 | 10宗 | 0宗 |
持武器搶劫 | 0宗 | 0宗 | 1宗 |
搶劫 | 4宗 | 5宗 | 2宗 |
傷人 | 17宗 | 23宗 | 9宗 |
偷竊 | 45宗 | 9宗 | 15宗 |
偷車 | 26宗 | 1宗 | 4宗 |
偷摩哆 | 118宗 | 58宗 | 36宗 |
偷貨車/羅厘及重型交通工具 | 11宗 | 3宗 | 0宗 |
掠奪 | 17宗 | 12宗 | 5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