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制品禁帶出國 新網民指關稅局胡亂充公
統制品不能帶出國!
一名新加坡網民在面子書呼籲新加坡人不要到新山購買食品,以免被馬來西亞海關沒收,並指這是當局的特別行動!
對此,柔州關稅局主任拿督南利澄清,根據我國法令,統製品一向來都是不能攜帶出國。
“關稅局並沒有在齋戒月期間展開特別取締行動,這只是例常的檢驗程序。”
他說,一旦關稅局官員發現有新加坡車主攜帶這些統製品,都會採取沒收行動。
另一方面,從2008年3月1日起,貿消部早已加強執法,限制將10種統製品帶出國門。
根據在1961年統製品法令下憲報的這10種物品,包括糖、麵粉、食用油、水泥和熔渣、汽油、電油和所有等級的車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氣、軟鋼圓棒、雞及肥料。(本報吳振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