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致貧醒了嗎? 國人5個月被騙5億
(本報梁國俊攝)
(吉隆坡7日訊)5個月,騙5億,大馬人分分鐘因貪變貧!
國人貪婪之心助長國內非法投資活動,過去3年,成千上萬試圖快速致富的國人誤墜圈套,被不法公司捲走數十億令吉;根據所接獲的投報,單單今年首5個月,便有多達56家非法投資公司,捲走至少5億令吉。
警方揭露,這些非法投資公司用以刮財的手法,包括投資黃金、外匯、旅遊、錢生錢、快速致富、金字塔及虛擬幣等;手法百變,卻殊途同歸,即是以高回酬吸引投資者注資,再伺機捲款而逃。
國家銀行上個月列出268個國內最新投資公司的黑名單,其中56間非法投資公司被警方重點圈出;榜上有名的公司包括雲數貿、圓夢集團、南寧騙局、金玉華、Asian Bitcoin虛擬幣、World Ventures、MOP,以及Instaforex等等。
公司名不同手法相同
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局副總監(情報和行動)羅世南高級助理總監說,初步估計在今年首5個月內,這56間老千公司,已經捲走國人高達5億令吉。
“這些公司的操作手法,包括金字塔傳銷、非法集資、非法外匯、黃金騙案、老鼠會、快速致富和虛擬幣等等,皆是警方高度監督的目標。”
他說,在過去3年,這些老千集團,使用也許不一樣名字的公司,但同樣的手法,已經騙走了國人超過10億令吉。
他說,追根究柢,就只有一個原因而已,那就是因為大馬人,不管是華人、馬來人還是印度人,都太貪心了,所以非常容易被騙。
“受害者都是輕信所謂的快速致富,以為在短時間內可以有不合邏輯的超高回酬,就把原本存在銀行的儲蓄全部領出來‘投資’,有者還向人借錢,最后不但血本無歸,還負債累累。”
警方:別以為可躲幕後
未審先扣大老千
過去因法令的局限,造成警方難以對付非法公司首腦;但警方如今已改變策略,矢言一旦掌握證據,將援引“未審先扣”的法令,扣捕涉案首腦!
警方目前手上已有47名這些非法投資公司的“CEO”(總執行長)名單,只要有足夠證據,即可出隊捉人。
在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 (POCA)下,警方被賦予未審先扣的權力,但前提是必需要有報案者。
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局副總監(情報和行動)羅世南高級助理總監說,幾乎所有詐騙集團的首腦,都不會自己下手去收錢,因此警方雖然掌握這些人的身分與下落,卻苦無證據捉人。
他說,警方目前手上有47名在這些非法公司擔任總執行長一職者的名單,因此只要證據一旦充足,便會展開逮捕行動。
通過下線去騙人
“他們都是通過下線去“一層一層”騙人,所以即使警方知道他們是大老千,但基于受害者投報欺詐的人物並不是他們,而是那些二三線,所以警方無法直接對付他們。”
不過,他呼籲受害者挺身報案時說,警方如今要改變策略,援引有未審先扣成分的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與延伸)法令 (POCA)來對付這些大老千。
“當然,警方使用這個法令前,也必須要有人投報,否則難以行動。”
他指出,警方公布這56間被列入黑名單的公司名字,希望公眾警惕。
“當然,這些類似“漏夜逃”(Fly By Night)集團的詐騙分子,在警方公布黑名單后,他們很快就會改頭換面,使用不同的名字繼續行騙,所以公眾要保持理智。”
售賣假頭銜
老千也有被千時!
老千行騙需要頭銜,為了取信他人,他們要靠包裝,所以就會花錢“購買”拿督和拿督斯里等頭銜。
羅世南說,正因為有這樣的需求,市面上又出現售賣頭銜的集團。
“在我國最常見的售賣假頭銜,就是來自蘇祿和馬六甲南寧。”
金字塔傳銷2年崩盤
金字塔傳銷猶如黃粱一夢,最多2年就崩盤!
羅世南透露,金字塔傳銷等投資騙局最多只能經營2年,2年后詐騙集團首腦及上線將因“入不敷出”,無法支付酬勞給予新入會員,被迫卷款逃走。
他指出,類似詐騙集團一般上都沒有售賣任何產品,只靠會員招攬下線,收取會員費來“錢生錢”。
“投資者以為繳付的錢將被用作投資用途,殊不知詐騙集團首腦及上線收到錢后,並不會到銀行開設戶頭(怕被追查),而是隨身拿著大批現款,並以該筆錢財來炫富,吸引更多人加入騙局。”
羅世南說,這些投資騙局,只有剛開始加入的會員才有錢賺,當加入的會員越來越多后,詐騙集團將因無法周轉,投資系統崩潰而選擇卷款逃走。
黃金騙案捲走5億
黃金騙案,在2014年的半年內,就捲走了5億令吉!
羅世南指出,詐騙集團手法層出不窮,單單是黃金騙案,在2014年4月至10月之間,就有5億令吉的“交易”。
他說,警方當年已經開檔調查其中47名黃金詐騙集團的首腦,一些人已經被提控,一些則不夠證據,轉交國家銀行調查。
他說,在今年,黃金騙案最大的損失額,是一名黃金商,被騙走2000萬令吉。
“每當警方有所行動,或有類似檢舉的新聞一出,詐騙集團就會稍微緩慢下來,但過不多久,他們就會故技重施。”
辦講座展銷會引上鉤
外國詐騙集團看中大馬人容易被騙,紛紛來馬租酒店辦“講座”和“展銷會”,把國人當 “水魚”。
羅世南說,警方發現近期有不少外國的詐騙集團,派人來我國租下豪華酒店、俱樂部或會展中心,聲稱代表外國大公司,來我國主辦所謂的“分享講座會”、“會員表揚大會”或“產品展銷會”等等,誘騙國人“上鉤”。
他說,警方上週在吉隆坡逮捕多名涉嫌在酒店舉辦“黃金投資大會”的外國人,不過,由于他們行騙還未得手,加上沒有人投報,所以警方也只能採取防範行動,無法對付他們。
“不過,由于他們沒有國家銀行批准舉辦投資活動的准證,所以警方已經把他們轉交國家銀行調查。”
二三線人物也分一杯羹
集團首腦卷款逃走,蝦兵蟹將只好“賊喊抓賊”!
羅世南指出,投資騙局崩盤后,成千上萬受騙的新會員,都會向他們的上線討債,所以這些上線都會向警方報案聲稱本身也是受害者。
他透露,這些作出投報的“受害者”在投資騙局中,往往擔任二、三線人物,在整個騙局中也獲分一杯羹,但東窗事發后,因擔憂被人追債,只好向警方報案。
“這些‘受害者’其實都不是好人,他們是因為所招收的下線太多,投資騙局崩盤后面臨下線追討款項,無法償還下只好演一出戲,聲淚俱下謊稱本身也是受害者。”
非法投資公司慣常詐騙手法
1.自稱是拿督/拿督斯里等擁有顯赫身分
2.一身名牌(手錶、珠寶、手提袋)
3.香車美人(豪華車/跑車、出入有美女相伴)
4.聲稱和專才或顯赫人物合作(展示和政商、醫生和藝人的合照)
5.租酒店或會展中心辦“講座”、“展銷會”或“會員表揚大會”
6.出席活動包吃包住包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