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峻賓:怎麼搞的分類?
如果垃圾的分類只分為“可循環”和“不可循環”,這未免太膚淺了點。
先不論垃圾分類背後可能產生的“生活習慣之改變”等,如此理想化的意義;就眼前所見,其實際意義,應該是“減少地方政府的垃圾處理費”。
就降低固體廢料處理費這件事,檳島市政廳或威省市議會主席提了無數次,也給了很多數據。
終於,垃圾分類這一天在6月1日落實了,但還未有向違例者罰款,大家還有一年的適應期。
落實垃圾分類政策引起一般民眾的疑惑,這些都很正常,但如果一名已經執行垃圾分類多年的環保分子,也有疑惑或意見的時候,州政府可要好好聆聽他們的聲音了。
濕廚余如魚骨、麵包、飯面、菜根、果皮、雞蛋殼或蝦殼等,都是可以成為肥料的可循環資源;但無奈的是,這些廚余卻被歸納在玻璃瓶、錫紙、保鮮紙等不可循環的垃圾類。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濕廚余本來可以堆肥,卻把它當成垃圾扔掉,到頭來還不是加劇垃圾處理的負擔?分類的實際意義還在嗎?
州政府單純的以為,把焦點僅放“可循環”和“不可循環”就是分類,但誰不知道可循環資源可以賣錢,這樣的分類,你不講,我也懂。
州政府似乎把分類這件事看得太簡單了,完全沒有把真正的垃圾分類知識,灌輸到各個層面。
但無論如何,垃圾要怎樣分類,為官者最先要懂,再向民眾提供準確的資訊及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