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孩童權益專家納亞甘認為,我國必須嚴格執行保護孩童的政策,確保類似英國戀童罪犯赫克爾的人,不會滲透看顧孩童的組織或團體。
“馬來西亞的孩童不受保護,直至虐童事件被舉報。”
他說,我國的兒童組織不具備保護兒童政策,例如審查員工和義工身分的制度。
“執法當局或保育組織,沒有監管員工,往往在孩子投訴或被虐待后,才會展開調查。”
根據《星報》報導,納亞甘補充,許多托兒所甚至沒有註冊。
他指出,戀童癖一般假借組織所批准的身分,欺騙家長和其他兒童團體的信任。
“因此公司必須具備審查員工的政策,包括向前雇主或警方查詢應徵者的犯罪資料;若他們是外國人,這必須向該國查詢此人是否具性犯罪資料。”
納亞甘強調,公司必須審查每一名員工和義工的身分,並要求他們簽署聲明及提供身分證副本。
他也說,赫克爾事件並非新鮮事,仍有許多孩童遭性侵卻沒有作出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