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刑事法對馬來西亞這個多元種族和宗教國家所產生的危險性,已經越來越明顯,因為熟悉伊刑法的學者已經闡明,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法案的核心業務,不僅是擴大該法庭的權限,更賦予法庭落實任何伊斯蘭法中允許的刑事審判。
所以,不論是國內穆斯林或非穆斯林,大家的公民義務是保護國家憲法,不讓憲法受到伊刑法進入我國司法體系后,造成無可彌補的禍害。
我國不論是在獨立前或獨立后,一直是世俗國,世俗國保障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宗教自由的權益。獨立之后,我國也採取制衡的三權分立制度,這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三大部門,而且我國的政治與宗教是分開的,如果這次讓伊刑法進入司法體系,勢必影響原本互相制衡的三權分立制度。
在這個制衡的三權分立制度下,我國不同種族和宗教的人民一直和睦共處,如伊刑法插上一腳,當前這個安穩和諧的局面馬上會受到破壞。
本地著名穆斯林學者阿都拉納因接受媒體訪問時更直言,若伊刑法獲得通過,馬來西亞可能會步上非洲國家,例如蘇丹后塵,那就是國家出現分裂局面。
反伊刑法人人有責
根據資料顯示,蘇丹是于1956年1月1日正式宣佈獨立。統一后的蘇丹宣佈伊斯蘭為國教,此舉引發南方非穆斯林黑人的強烈不滿,在“南蘇丹解放運動”(SSLM)的組織下,南蘇丹掀起了解放運動,蘇丹內戰正式爆發。
1969年尼邁裡軍事政變上台,武力鎮壓升級,而南蘇丹解放運動頂住了政府軍的進攻,將內戰拖入曠日持久的消耗戰。最終,在國際社會調停下,南北方于1972年3月簽署“亞的斯亞貝巴協定”,南蘇丹停止武裝鬥爭,換取一定的自治權。持續17年的內戰導致至少50萬人喪生(其中80%為平民),上百萬人流離失所。
這是其他國家的內政,我們無權干預,但有關國家的歷史,卻可成為我們的借鑒。身為馬來西亞國民,我們絕對不能容忍出現會導致國家分裂的因素,以廖中萊為首的馬華啟動人民運動,以捍衛國家憲法,非常合時宜。
反對伊斯蘭黨提呈的伊刑法私人法案,人人有責,如果大家對此不覺醒,讓這法案有機可乘,勢必會在馬來西亞開啟危險先例。
所以,馬來西亞全民應全力支持馬華發起的人民運動,因為我們絕對不容許一個法案的修改,摧毀國家先賢建立起來的憲法,摧毀我國多元色彩的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