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一是執政權由人民托付,取代世襲,二是面對重大爭議之際,以集體協商取代國家暴力。即使是最敏感的獨立爭議,先進國以公民投票取代武力鎮壓,如加拿大魁北克、英國蘇格蘭、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等等,皆由該地區人民(而非全國人民)公投決定,縱使結果無法人人滿意,和平處理終究比東帝汶獨立前的腥風血雨好得多。
由于客觀環境、立場等等不同,面對某一議題,人民意見分歧是正常的。社會應鼓勵不同意見者公開其論述,藉由各方筆戰、公開辯論等等意見交流,逐漸整合出最多人接受的共識。當然,即使操作順利依然曠日費時,因而民主政治的缺點便是沒效率。
理想的民主政治有著無法改變的巨大缺陷,不夠完善的民主體制,衍生的問題自然更多。大馬正是民主不夠完善的社會,大家得學習如何讓國家社會更民主,伊斯蘭刑事法或許是個契機。
不該成為政客提款機
伊刑法始終是大馬社會的地雷,支持者與反對者立場明確,但多年來一直各說各話,只有放話不見溝通,于是一次又一次撕裂社會。如今,伊斯蘭黨看似改採蠶食策略,企圖擴大現行伊斯蘭法權限,此番試探顯然是為全面實施伊刑法鋪路。
儘管伊刑法爭議多年,但支持者與反對者雙方從來不曾同台公開辯論過。鑒于伊刑法未來可能影響每個大馬人,政府應舉辦多次公開辯論,由專業人士、學者專家從各種角度探討實施伊刑法的利弊得失,一切攤開在陽光下講清楚。伊刑法不該成為某些政治人物的提款機。
大馬華人總愛嘲笑台灣人長期陷于藍綠惡鬥。然而,台灣歷經雙方公開爭吵多年,數次政黨輪替,人民這次選出意識形態相對不強烈,標榜走向中間的蔡英文,蔡的路線若持之以恆,藍綠惡鬥或能緩解。沒有不能解決的問題,只有不願解決問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