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程豪︰3地方政府落實新泊車收費制 2週百人投訴好混淆

李淑鶯(前排左起)、巫程豪、李志賢、丘美鳳(后排左起)和張偉賢召開記者會,指新泊車收費制讓民眾混淆。

(振林山8日訊)地方政府的新泊車收費制度讓民眾非常混淆,人民代議士兩個星期就接獲逾百起的投訴。

民主行動黨士姑來區州議員巫程豪指出,新山市政局、新山中區市議會、古來市議會于去年底終止私營公司Fajar-Able的合約后,泊車管理權便交回給各地方政府負責。

他說,今年4月1日起,上述3個地方政府各自推出新泊車收費制,新山市政局與新山中區市議會甚至終止舊泊車固本的使用,只有古來市議會除外,造成持有舊泊車固本的商民非常混淆。

“我在兩個星期內就接獲逾百人投訴,對新泊車收費制度感到非常混淆。”

巫程豪今早在士姑來胡姬花園選區服務辦公室召開記者會說,地方政府早前把泊車收費權交由私營公司Fajar-Able承包,在法律規範合約下,該公司所售賣的泊車固本,理應由地方政府來承擔。

“地方政府應讓持有舊泊車固本的民眾繼續使用,直到用完為止,或是直到泊車固本的有效期限結束。”

應讓舊固本用完

他說,地方政府或可全額向民眾回收舊泊車固本,或是以舊換新,民眾無需再補貼任何費用。

此外,他說,3個地方政府各自為政推出不同泊車固本,導致不同地方政府管轄就要使用不同泊車固本,對民眾非常不方便和不公平。

“州政府理應劃一收費,據我了解,目前地方政府仍在等待州秘書署的指示。”

出席者包括民主行動黨振林山區聯委會主席李志賢、執委李淑鶯、丘美鳳及巫程豪助理張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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