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傳召調閱電眼警員 鑑定錄像畫面中人物身分

(吉隆坡8日訊)副檢察司安東尼凱文莫萊斯遭擄殺案今日續審,控方傳召負責調閱CCTV監控錄像畫面的警員,進一步鑑定錄像畫面中人物的身分。

審訊于今日9時30分左右開始,控方傳召本案第26名證人,即負責調閱錄像畫面的警員尼奧三蘇曹長出庭供證。

尼奧三蘇指出,他是于2015年11月18日下午4時左右,接到查案官通知需將早前從八打靈再也New Town酒店、Go酒店及Syed Bistro調取的CCTV監控錄影,複製成光碟並轉交給相關的警員做進一步調查。

電腦頻故障

“為容易分辨,我分別將這些光碟連同查案官的信封,放進另外5個標籤為A、B、C、D和E的信封內,每一個信封內光碟,其所存有的錄像分別代表著不同地點,包括綜合交通資訊系統(ITIS)、New Town酒店、Go 酒店以及Syed Bistro監控錄影。”

在播放錄像的過程中,法庭內電腦頻頻出現技術故障,控辯雙方和法官等了數分鐘仍未看見熒幕上有畫面,坐在法官席上的阿茲曼也頻頻搖頭,似乎不滿意今日審訊進度緩慢。

馬斯里于休庭后在庭外向記者指出,由于審訊仍在進行階段,故此不能確認出現在錄像畫面中人物,就是庭上7名被告,即古納瑟卡蘭(53歲)、古納昔卡蘭(48歲)、被告迪尼斯瓦蘭(24歲)、被告迪尼斯古馬(23歲)、威斯瓦納登(26歲)、尼馬蘭(23歲)及拉威占達蘭(45歲)。

“目前還不能確認畫面中出現的人物就是被告,或許等下一名證人出庭供證時就能確認畫面中的人是誰也不一定。”

此案也擇定于本月27日至28日續審。

法官不滿畫面截圖沒分頁

控方呈堂的CCTV監控錄像畫面截圖打印出來后,沒做好分頁,法官阿茲曼表示不滿,並訓斥控方沒做好準備,還要勞動他親手幫忙整理分頁。

據記者現場觀察,每當熒幕上播放監控錄像的畫面時,主控官馬斯里副檢察司都會依據打印好的錄像畫面截圖,詢問證人尼奧三蘇一系列問題如畫面中有多少人、畫面中的地點,以及畫面中當時的時間和日期等問題,法官和辯方也會依據早前收到的打印副本進行對比。

但是就在錄像畫面播放不久后,阿茲曼即問馬斯里相關照片截圖在那一頁,為何他會遍尋不著。

“我找來找去就是找不到你(馬斯里)講的那一張照片,你們控方明知道這些是要呈堂的物件,就不能做好編排分頁嗎?做好分頁也方便大家做參考對比。”

最后,阿茲曼更索性親自動手為這些截圖做分頁和列明編號,同時,他也促請無論是控辯雙方,凡是需要帶上法庭的文件都必須事先做好準備和再三檢查,勿等到開庭時才發現出現錯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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