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8日讯)选委会主席莫哈末哈欣斥责,张贴针对某个政党的具有指责和挑衅元素的广告牌,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也违反了选举道德操守。
莫哈末哈欣今日针对适耕庄出现煽动言论的竞选拉票广告牌事件,发文告指出,选委会的竞选执法队将就此事件采取行动,确保各政党候选人遵守当局有关张贴竞选宣传物品的规定。
“选委会再次提醒大家,有关做法抵触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在该法令第4A条文下,任何人在选举前、进行时或结束后,意图挑起恶意、不满或仇恨等行径或言论,罪成可判处监禁最高5年,罚款最高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选委会促请各造遵守选举规定,并如同提名日当天般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