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場不勝負荷 昔縣一天100噸垃圾
(昔加末9日訊)固體廢料及衛生管理機構(SWCorp)昔加末縣主任希山慕丁說,大馬的垃圾逐年增加,一天的垃圾量可高達3萬3000噸,在昔縣一天內更有100噸垃圾被運送到垃圾場。
他說,發展蓬勃和人口增加導致垃圾每天增加,連垃圾場也不勝負荷了,而土地一旦變成垃圾場,就是一種土地資源浪費。
“在垃圾中的食物殘渣佔了44%,可再循環垃圾佔40%,政府實行全民垃圾分類措施,至於不能再循環垃圾就會被銷毀。”
希山慕丁昨晚在由登雅中華會堂、昔加末縣議會、柏瑪尼斯州選區協調委員會和登雅睦鄰計劃原則中心聯辦的“垃圾分類說明會”,這樣說。
垃圾沒分類會罰款
他透露,固體廢物可歸類為3類,既是紙張、塑料和其他諸如鋁、鐵及金屬罐、玻璃、陶瓷等垃圾、民眾可裝入垃圾袋,再置放在垃圾桶旁,讓垃圾車員工在每週一次收取。
他說,民眾需將食物殘渣,包含廚余垃圾、骯髒物和尿片等置入垃圾袋,再放入垃圾桶中,讓員工每週收取兩次。
“若民眾沒分類垃圾,首次犯錯可被罰50令吉,第2和第3次會被罰100及500令吉,第4次犯錯則會被提控上法庭和罰款1000令吉。”
他強調,當局時刻監督南方環保有限公司的作業,主要還是要教育民眾如何分類垃圾,執法人員若在居家或高樓住宅的垃圾槽,尋獲至少5種干淨且可再循環,卻沒分類的垃圾,就會拍照為證,再遞交違規通知信給屋主,然後呈上副檢察司以申請發出傳票。
需留意收取時間表
垃圾分類後可變賣
希山慕丁提醒民眾,需留意員工收取固體廢物和食物殘渣垃圾時間表,當局也在各區設立垃圾車收垃圾的時間表牌子。
他在說明會上說,民眾將垃圾分類後,可自行變賣或捐給慈濟等慈善單位,當局並不反對和阻止。
“分類垃圾時可使用各種顏色垃圾袋或箱子,為了避免他人亂丟垃圾進入垃圾桶,民眾受促妥善安置和保管垃圾桶,而丟垃圾在他人的垃圾桶也是一項能受到法律制裁的罪名。”
出席者包括昔加末縣議員馬華黨鞭陳鴻進、登雅睦鄰計劃原則中心主席鄭雙輝、登雅中華會堂主席黃龍、登雅村長黃連來及縣議員鄭清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