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误杀罪犯杀人如杀母 司法专员哭读判词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斥误杀罪犯杀人如杀母 司法专员哭读判词

老妇被刺卧尸浴室
(吉隆坡9日讯)“虽然她与你不同种族,但也像你的母亲,杀她就等于杀自己的母亲。”



高庭今日宣判,一名沙巴男子两年前因入屋行劫,刺死一名华裔老妇邻居,误杀罪名成立,监禁20年。

高庭司法专员沙立夫宣读判词时一度落泪,指被告对老人下手,让人痛心,希望借此判决向社会发出强烈信息,也不希望此类事情再度发生。

孙女熟睡不知祖母遇袭



被告在听到判词时,脸上不时露出伤心的表情,最后更掩脸痛哭。

被告拉昔(37岁,无业)今日面对其交替控状时俯首认罪,控状指他于2014年7月23日傍晚6时30分,于冼都友联路4层楼店屋,误杀蔡金姐(73岁),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高达30年及罚款。

被告早前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一旦罪成将被判死刑,但基于审讯期间有证人指听见叫喊声后,到达现场时,被告指有别人打抢死者,因此最终主控官决定拟出交替控状。

据悉,案发时被告声称要与死者借水桶,死者开门让被告跟随她到浴室后,在弯腰欲拿水桶之际,遭被告刺死。

当时,死者的4岁孙女正在客厅熟睡,毫不知晓祖母遭遇袭击。

死者家属今日有出席旁听,儿子闻判后也红了眼眶。被告代表律师冯吉祥指出,此案已进入审讯阶段,被告是在审讯期间改口认罪,目前传召了7名证人。

此案主控官为努阿末副检察司。

新闻背景
邻居入屋打抢杀老妇

于2014年7月23日,71岁华裔老妇疑遭熟人入屋打抢,被刺死卧尸浴室,同在屋内的年幼孙女逃过一劫;警方事后逮捕住在老妇家楼上的沙巴男子,助查此案。

事发时,邻居听到吵杂声后到老妇住家查看,看到老妇的孙女坐在沙发,另看到沙巴男子手部受伤及衣服染血,从屋内冲出要回家换衣,还称是为了助老妇退匪而弄伤手部。

此案于当天傍晚7时,在隆市冼都友联路4层楼店屋被揭发,现场没有破门痕迹。

死者蔡金姐胸部有两道刀伤,死者的住家单位在2楼,35岁的嫌犯则住在4楼单位;事发时也在屋内的小孙女或在睡觉,而没有看到命案过程。

4楼邻居疑是杀死老妇的凶手,3楼邻居守望相助在听到吵声就到老妇住家查看,虽来不及阻止命案,不过及时抱走老妇的小孙女,并看到嫌犯从命案现场出现。

死者退休前是裁缝师,丈夫则在酒店业服务,育有3儿1女,长子是律师,另两子投身银行业;其丈夫约5年前逝世,仅幼子未婚,另3名子女已成家立室,女儿远嫁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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