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莎:法律受限警難調查 17年僅4戀童犯定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瑪麗莎:法律受限警難調查 17年僅4戀童犯定罪

(吉隆坡9日訊)非政府組織“保護及拯救兒童”(PS The Children)臨時執行董事瑪麗莎透露,大馬兒童性侵個案數量極多,但礙于法律詮釋有限,警方能做的不多;過去17年來,大馬僅3至4人被判處性侵兒童罪成。



她接受“路透社”訪問時指出,大馬也沒有關于兒童遭性侵的官方數據。

路透社報導說,許多國民透過社交媒體,對政府官員和執法單位冷待英國戀童犯赫克爾在大馬性侵多名兒童事件的態度,表達憤怒,因英國警方在本週透露,早在逾18個月前已知會吉隆坡警方,赫爾克有戀童犯嫌疑。

報導說,鑑于大馬現有法律限制,警方在兒童性侵案方面,沒有太多調查空間。



“在大馬法律下,並非所有形式的兒童性侵都被列為犯罪,只有強姦犯(陰莖穿透和亂倫)會被提控。”

報導指出,“保護及拯救兒童”開始在受害的印度社區,舉行針對遭性侵兒童的性教育工作坊。

受害家庭否認受害

該組織用數週說服社區內200個受害家庭,准許孩子接受性教育,近期才成功舉行工作坊。這些受法律保護不能公佈身分的受害兒童,最小僅4歲。

瑪麗莎說,許多受害兒童家庭堅持否認是受害者。

“組織希望透過工作坊,讓兒童敞開心扉談論遭性侵或猥褻的痛苦經歷,以接受輔導和心理治療。”

曾訪問其中一名受害兒童的自由記者馬希拉馬克里斯南透露,部分小孩曾向家人投訴赫爾克的惡行,但家人不予理會。

“‘戀童’字眼(對大馬人來說)是個外星詞匯,純粹在腦中一閃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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