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學期間結婚遭取消獎學金 女學生訴校方遭駁回
(吉隆坡10日訊)醫學系女學生因不滿自己在求學期間結婚,遭取消及追討獎學金甚至被退學而起訴校方,今日遭高庭駁回司法檢討案件,並諭令申請人繳付6000令吉予列為答辯人的國防大學。
承審法官拿督阿絲瑪碧指出,高庭滿意雙方的陳詞,並指法庭沒有理由插手該大學的決定。
她透露,申請人當初同意簽署,因此,她認為申請人已知道及瞭解相關合約內容。
“我對於答辯人解釋為何不讓學生結婚而感到滿意,答辯人在陳詞中指出,學生在受訓過程非常辛苦,所以該校必須確保學生都有健康的生理及心理;因此規定她們在受訓的5年期間都不能結婚,以確保她們時刻都能專注。”
法官在宣讀判詞時,這么指出。
起訴人努魯莎咪咪因不滿在求學期間結婚后被取消和追討逾8萬令吉獎學金,甚至被迫退學,便在去年1月23日入稟高庭,挑戰該大學和武裝部隊理事會所作出的決定,並把國防大學和武裝部隊理事會列為第一及第二答辯人。
訴狀指出,申請人在2011年9月4日在有關大學受國防部的贊助,出任見習官的職位,但武裝部隊委員會要她簽署一項協議,內容包括禁止她在求學期間結婚。
違反合約
然而,校方得知她在泰國結婚后,最終接納武裝部隊委員會的議決,指她違反了合約而終止了合約。
申請人努魯莎咪咪的代表律師是莫哈末費卡和祖卡奈因,而代表政府則是高級聯邦律師柯基卡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