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可以不理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争议可以不理了?

政府罔顾国家元首指示重新检讨2015年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的谕令,也没有咨询公众意见下,迫不及待援引宪法条文颁布宪报,让国家安全理事会法令生效,除了让全国上下一片错愕回不过神,也令人质疑,真的有必要这么赶吗?



国会下议院在2015年12月4日,经约7小时激烈辩论,以声浪表决方式,三读通过法案后,国内反弹及批评声浪即不断,导致马来统治者理事会2016年初,罕见的开腔要求政府再检讨法案内多项条文。

重新检讨法案

虽然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也指会重新检讨,但法案还匆忙在本周二(7日)宪报颁布,让人怀疑政府这么做,是否就如早前多方面的担忧,要把权力集中在国家领导人身上?



该法令一开始就有诸多争议点,譬如被指“抢夺”元首权力、没针对“国安”定义担忧遭滥用、可“控制”任何机构、侵犯公民基本权、无需庭令可逮捕及无需开庭验尸等,都是政府要回应及解释的疑问,而非轻描淡写,以简单的“法令目的是应对国安威胁,没有剥夺国家元首权力”说法,草草盖章结案。

政府早前废除内安法的举动让人激赏,但我们无法容忍政府通过推出其它法案,让内安法的某些元素“借尸还魂”,让国内民主进程倒退。

忽视人民意见

越过国家元首谕令,忽视人民意见,政府无需向任何人负责,这是否在为独裁政权铺路、为其他更多不合理法律开先例?

英国政治家阿克顿勋爵就说过,“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不得不检视这个法令所赋予某些人的过大权力,更重要的是有没有一个可以监督及制衡的机制,确保掌权者不会滥权,进而导致民不聊生。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迟生效好过仓促落实,为法令设下一段“缓冲期”,去探讨审阅该不该落实,总好过一条黑路走到底,造成无法弥补的错失后才来亡羊补牢,来得更实际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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