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兹里:巫统支持有理由 丹罪案增需伊刑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纳兹里:巫统支持有理由 丹罪案增需伊刑法

■纳兹里
■纳兹里

(吉隆坡10日讯)旅游及文化部长兼巫统最高理事拿督斯里纳兹里说,巫统支持伊斯兰党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扩大伊斯兰法庭的刑事权限,因为在吉兰丹州看到宗教犯罪率上升。



他说,现有刑罚无法阻止穆斯林犯罪。

“我们为什么支持,让伊党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是因为我们关注国家,关注州政府,即丹州内的伊斯兰犯罪已肆无忌惮。”

纳兹里接受“亚洲新闻台”访问时指出,轻微的刑罚不足以阻止穆斯林犯罪。



只限在丹州推行

“或者,这(刑罚)对其他州属而言是足够,但对吉兰丹州政府而言,州内穆斯林犯罪已到了严重地步,犯罪者不害怕鞭笞6下,当被法庭判刑罚款时,5000令吉的罚款对犯罪者来说太少了,3年的牢刑也不是什么惩罚;这就是我们要考量的地方,也因为如此,丹州政府要提高伊斯兰法庭的刑罚权限。”

纳兹里强调,修订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只限制在丹州推行。

询及国阵成员党部长恫言辞职以及拒绝伊党提呈私人法案,纳兹里形容,国阵各成员党在过去60年的关系如同试婚不容易破裂,也不容易分手。

他说,国阵成员党之间关系牢固,不会因为伊党提呈的私人法案,导致彼此关系不愉快。

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国会三度以私人法案方式提呈动议,来寻求通过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修正案)的动议,法案建议扩大伊斯兰法庭的权限,即原有不能判处监禁超过3年;或是罚款超过5000令吉,或鞭笞6下,一旦通过法案后刑罚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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