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馬魯10日訊)中年銷售員誤信保險代理提供的錯誤資訊,導致患癌獨子因延誤治療送命,今日起訴保險代理和保險公司,為亡子討回公道。
羅水明(49歲)說,她除了追究對方應有的賠償,也希望藉此警惕所有保險代理及投保人,以免再有受害者步其后塵。
她說,兒子沈志康(死時21歲)于2010年向一名姚姓女保險代理投保醫藥保險,但不幸于2012年患上淋巴癌。
“醫生原本建議兒子接受斷層放射治療(tomotherapy),但因保險代理聲稱該治療因屬門診病人,將不獲索賠,兒子之后選擇對其身體其他細胞造成較大傷害的放射治療(radiotherapy),最終因肺部受傷,于2013年11月逝世。”
電療可索賠
她在辦完兒子的身后事后,從其他保險代理查詢得知兒子保單能索賠任何電療療程后,感到非常震驚,並怒斥因保險代理的疏忽及誤導,造成兒子選擇錯誤治療方式送命。
“我事后聯絡該名保險代理,對方只說她什么都不知道,不斷推卸責任,我也向該保險公司追究,但仍不獲一個清楚及合理的交代。”
“因此,我決心起訴該名保險代理及其保險公司,除了為死去的兒子討回公道,也希望我的案件能成為借鏡,讓所有投保人引以為戒。”
她今日在地庭出席案件過堂后,召開記者會敘述兒子送命的經過。
羅水明與丈夫沈振來育有2名兒女,兒子沈志康(汽車電箱維修員)逝世時,白頭人送黑頭人,令兩夫婦痛心疾首。
案件21日過堂
羅水明代表律師王彭燊說,他將代表當事人起訴保險公司及該名女保險代理,並索討相關賠償,包括羅水明因孩子逝世而失去的生活費、痛失親人的撫恤金、毀約賠償、堂費、利息等費用,案件將于本月21日過堂。
陪同上庭的文德甲區前州議員拿督蔡文祥受詢時說,他對羅水明痛失兒子深表遺憾,並對她的訴訟表示支持。
“人命攸關,保險代理及保險公司,必須非常專業的提供准确的保險賠償資訊,若确有過失,理應為后果負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