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總風波官司律師費 800萬誰買單?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董總風波官司律師費 800萬誰買單?

 ■去年中旬爆發的董總風波,多次登上報章封面頭條。

■去年中旬爆發的董總風波,多次登上報章封面頭條。

(馬六甲12日訊)董總風波從去年中旬爆發至今,兩派人馬至今已耗上逾800萬令吉律師費,以解決雙方的官司糾紛。



董總副主席楊應俊今日揭露,葉新田將當中兩件事帶上法庭,至今仍未解決,令人擔心的是雙方所耗的費用,都是來自愛護華教人士的血汗錢。

“葉新田將風波中的2件事上訴至聯邦法院,若不再阻止他的瘋狂舉動,這筆費用最后將會由人民買單。”

有消息透露,葉新田承擔的律師費已達500萬令吉,董總方面承擔的律師費約300萬令吉。



促華社發揮影響力

楊應俊說,目前葉新田是上訴方,董總是對應方,若董總沒聘請律師應對葉氏的上訴,意味著董總將因此失去抗辯或回應機會,后果不堪設想。

他促請華社領導人盡可能發揮影響力,阻止葉新田的行為,否則將進一步影響華教的發展。

楊應俊也是甲州董聯會卸任主席,他今早在主持甲董聯會第30屆會員代表大會時,這么指出。

此外,董聯會顧問林源瑞也以不點名方式,促落選者退出組織,不該阻擾中選者推動會務發展。

他說,有些人不斷找機會破壞組織,當中可能存有個人利益,但因此斷送組織繼續向政府爭取權益的機會。

“落選者不斷破壞的行為,最終只會影響組織的前途。”

楊應俊也說,任何人都應服從組織的民主會議體制,若意見不同就應透過表決,最終是少數服從多數。

另一方面,董聯會今早舉行改選,包括楊應俊在內的16名原任理事在初選中勝出,有9張新面孔;去年遭董聯會理事革職的林明鏡也重新入選。

出席者包括會員拿督威拉顏文龍、拿督陳展鵬、馮秋苹、曾昭明、房有平及蔡明彪等。

兩派續僵持 律師費無底洞

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12日訊)自董總鬧分裂,並將內部糾紛帶上法庭處理後,至今官司已累積至13宗,若兩派人馬僵持下去,將會永無止盡繳交律師費。

楊應俊透露,官司可追溯至2015年1月20日,時任董總主席葉新田向法庭申請庭令,阻止以董總秘書長傅振荃為首的18名改革派,召開中央委員會特別會議。

“這些官司完全沒動用到董總半分錢,都是理事們自己想辦法去張羅律師費,這樣持續下去很辛苦。”

他說,若要停止這一切費用,唯一辦法就是雙方都撤銷訴訟。

據悉,葉新田聘請的律師是資深律師,且律師費更是改革派支付的一倍數。

另一方面,葉新田透露,帶入法庭的董總官司費,都是透過設宴籌款方式籌集律師費。

“例如,在去年9月13日,在中國小學舉辦的籌款晚宴,籌到一些錢,目前的資金還能應付官司費。

“律師費確實花不少錢,即使要撤銷訴訟也不易,再者,除了我們起訴改革派,改革派起訴我們的案件也不少。”

新聞背景
兩派互訴衍生「案中案」

自從董總分裂,即目前以劉利民為首的董總改革派,和以葉新田為首的派系,兩派人馬的糾紛就帶上法庭處理,不過一場官司都衍生“案中案”,大家互相起訴對方。

兩派人馬的官司可以追溯至2015年6月10日,當時,董總主席葉新田將入稟法庭,要求法官宣判由秘書長傅振荃在今日召開的會議,是非法會議,所通過議案,包括選出新任領導層皆屬無效,並要求當局根據刑事法典,提控改革派的濫權行為。

在2015年11月18日,董教總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教育中心)、董教總聯合獨大入稟起訴葉新田、鄒壽漢等17人違反該教育中心章程,要求法庭宣判該中心“特別會員大會”所有章程和議決非法及無效。

在2015年3月31日,董總18位中委正式入稟法庭,控訴時任的董總主席葉新田撤除董總常務委員與中央委員,嚴重違法章程及藐視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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