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聽好了:統制品禁帶出大馬

獅城男開車和女友人到新山買米和雞蛋,回程被當地海關人員充公,問及為何沒收,獅城男稱對方出示“看不懂”的禁令冊子。

日前一名新加坡網民在面子書呼籲新加坡人不要到新山購買食品,以免被馬來西亞海關沒收,並指這是當局的特別行動。對此,柔州關稅局主任南利澄清,根據大馬法令,統制品向來都是不能攜帶出國。

“關稅局沒有在齋戒月期間展開特別取締行動,這只是例常的檢驗程序。”

另一名獅城客莊先生(46歲,自僱人士)日前也遇同樣狀況,他透露和女性友人6月2日到新山購物,回程時在大馬海關遇阻。

“當天的海關人員比平時多20人,幾乎所有新加坡車輛都被攔下檢查。”

莊先生表示,海關處可見成堆被沒收的食品,友人購買逾200令吉的米、雞蛋和食用油也無一倖免。

當莊先生詢問海關人員有哪些產品不能帶出境,對方出示了一本禁令冊子。

“整本冊子都用馬來文書寫,我們怎麼會看得懂?我認為也應該將禁品的告示貼在超市,這樣我們才知道哪些產品不可帶出境,不必花冤枉錢。”

莊先生指出,過去8年他平均每週會到新山2至3次,但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

背景:

根據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憲報的10種物品,包括糖、麵粉、食用油、水泥和熔渣、汽油、電油和所有等級的車用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氣、軟鋼圓棒、雞及肥料。此外,大馬政府津貼的白米也不能帶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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