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下車遭警員狂電23秒 少年心臟停頓腦重創
(華盛頓12日綜合電)美國密蘇里州一名少年2年前駕車途中遇警員截查,因拒絕下車而被對方用電槍電擊足足23秒,心臟一度停頓,腦部因而受重創 。涉事警員日前罪成被判囚4年,法院發放事發時片段。
英國《每日郵報》週六報導,2014年9月,當年17歲少年馬斯特斯遭警員朗內爾斯截停后,未聽從指示下車,並一再詢問是否被捕。朗內爾斯沒說明馬斯特斯所犯何罪,並打開車門嘗試把對方拉下車不果,更亮出電槍攻擊其胸口長達23秒,比受訓時的電擊時間長4倍。
朗內爾斯電擊馬斯特斯后,將他拉下車制伏在地還鎖上手扣然后扔到路邊。當時馬斯特斯臉部朝下,由其他警員及救援人員前來救援。馬斯特斯遭電擊后一度心臟停頓及昏迷,腦部因缺氧而受損,出現焦慮、頭痛和短期失憶等情況。
去年9月,朗內爾斯被控剝奪未成年人士的公民權利罪成,日前被判囚4年,但未有因使用電槍而被判刑。同是警察的馬斯特斯父親,發聲明表示:“我們很欣慰朗內爾斯要為其所為負上責任,但事件中沒有贏家,而是摧毀兩個警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