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韦材:城人五味──做家务
细妹说很喜欢洗杯盘碗碟。还说,洗完看它们干净晶莹地排列在那里,十分愉快。朋友听了,都笑说要邀她到家里洗碗,可我真能理解她的快乐,因为我也喜欢这样。
我爱做家务,且是细腻地做,慢慢地做,常跟朋友笑说假如做了鬼回来,准是在厨房里洗碗然后抹地。
喜做家务的习性,倒非今天才有,但要回溯渊源,那还真说不上来。
在我小时,几乎身边每个人,做起事来都很细致。我娘一边熨衣服,总是一边与我说话,我就看她如何先熨衣领,才熨肩膀,之后再把袖子翻底,才熨衫身。每熨好一件再拿出另一件时,她都会先看看那是什么衣服,虽然就在一瞬间,但我看得出,她心里头是有在想东西的。
祖父更是个细致人物,尤其收拾东西,堪称一绝。他的桌子从不让人乱碰,收拾起来,样样件件归类,先先后后次序,总是十年如一日,简直就似一项仪式。就算换鱼缸的水,也如此;就算换完了,桌子周遭各处用桌布拭擦干净,之后又把桌布洗净,晾干,大功才算告成,然后他就会很愉快。
现在,我才领略到这跟生活触感直接有关。
以前的人,生活触感丰富多了。一切就靠一双手,不是千篇一律的按钮式或自动式。手的劳作,就是每天生活里各样各件的接触,生活虽不够摩登,但质感却自然实在。这跟如今惯性地接触按钮,情形太不一样了。
做家务,手指下的生活触感,确确实实。爬上爬下搬动书本,书的重量仿佛就是自己阅读的重量。简单如淘米,潺潺水声与颗粒感,都能教人喜欢。米饭熟了,阵阵饭香更似一份承诺。
感觉虽细腻,但动情。而我真的就钟意由自己来做,哪怕爬上梯子才能挂上又厚又重的窗帘,但那就是我自己的窗口,因为这一切组成我的整个生活。
有位朋友因工作,老在外头吃饭,回到家已经很迟了;他没说与家人关系不好,但隐约透露近来感到这种拼搏生涯很孤独。我劝他早点回家吃饭,并且尽量参与,大家一起开饭,或帮忙洗碗,或切些水果大家吃。
他瞪着我,好像我在说梦话,他说有没搞错,这一切都有佣人在做啊!
原来,他把一个家里最难得的触觉,统统给了佣人,然后自己每天下班回家,就像回到一家已收拾好的宾馆。这或许已经是很多人的生活模式,是的,即所谓富裕了,也进步了!
但住在一间自己不必参与不必动手做家务的宾馆里,我很难有归宿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