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公开焚烧条文 环境部长:罚太轻
(吉隆坡13日讯)天然资源及环境部长拿督旺祖乃迪称,对现有的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下的公开焚烧条文不甚满意,并建议执法当局根据公开焚烧导致的烟霾严重性,决定罚款总额。
他说,据现有法令,违法者或被罚款,或被提控上庭,但是仅2000令吉的罚款和长时间的法庭程序,是无法遏制国内公开焚烧的情况发生。
他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环节,如是回答丹斯里阿都拉欣上议员的附加提问。
旺祖乃迪说,该部正对研究宪法及州政府权限进行探讨,如对一些较为小型的公开焚烧者,给予2000令吉的罚款以示警告,至于工厂、企业或大型园地业者,则以焚烧导致烟霾的严重性,给予同等罚款。
他说,基于沙巴与砂拉越拥有各自机制,因此该部也正致力研究落实方式。
针对大马今年会否面临烟霾困扰,旺祖乃迪说,这有赖于邻国的焚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