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曼島少女遭輪姦案經過媒體大事報導,已經轟動全國,連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都深表關注,並且親自下令警隊徹查此案,矢要將涉案者繩之以法。
執法部門是否有人企圖包庇涉案者,我們無從得知,還有待進一步調查,但是從受害者父女被逼得走投無路,冤屈無處訴的窘境來看,警方在進行調查的過程中,似乎真有欠周到之處。
所以阿末扎希那句話:“警察是保護人民,不是罪犯”,可就擲地有聲矣!這句話無疑也是要挽回人民對警隊的信心。
父母官嘛,本來不就應該如此嗎?
人民有冤情,不寄望警方調查幫忙申冤,還能指望誰?
可是眾所周知,“官門黑暗”,自古如此,不然歷來也不會有這麼多冤情無處訴的情況發生。
要證明一宗強姦案,證據很重要,其實不管幹案者再如何小心,事後都難免會留下痕跡,包括最重要的人體DNA,足以叫幹案者在法庭之上無從抵賴。
許多強姦案無法定罪,便是敗于證據不足,所以警方的調查態度很重要,必須認真和專業,不然就難以把強姦犯入罪。
我國的性侵案相當頻繁,女性不但要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以免墜入色魔之手,更要懂得一旦不幸被性侵之後,如何避免證據“消失”,為自己保留討回公道的機會。
被姦的不幸遭遇對受害者來說是一輩子的傷痛,要討回公道真的唯有靠警方,警隊之大,難免有害群之馬,但相信警隊之中不乏正義之士,如何使正義得以伸張,就靠他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