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慧芳:尊重是要雙向的
人與人之間的和睦共處,關鍵在於彼此尊重。
就是說,我尊重你的生活習俗與信仰,你也尊重我的生活習俗與信仰。
比如,我們穿著樸素也好,性感也罷,都不會去說其他與我們生活方式不同的人,為何穿著如此保守。
再比如,我們即使不吃一些食物也好,也不會告訴其他要進食的同桌人,“你們必須尊重我,不該在我面前吃。”
只要求別人尊重自己的一切,卻忘了自己也要尊重他人的一切,這叫霸道,而霸道會令人反感,讓人不滿,內心自然會反問,“你有尊重過別人的生活與選擇嗎?”
偏偏我們四週,就是有這樣一種人,只是一味要求別人尊重自己,忘記自己也該尊重別人的選擇與生活方式。
那位說在齋戒月期間,非穆斯林應穿著得體的宗教師說,當男穆斯林在公共場所遇到穿著不恰當的人,就等於破戒;也說在齋戒月時,非穆斯林應避免在穆斯林面前進食。
先說衣著吧,怎樣才算穿著不恰當?
不同的人,看法可不一樣了。
比如,非穆斯林把穿牛褲仔與緊身衣視為普通衣著,但丹州就有24名女穆斯林,就因為穿緊身衣而被伊斯蘭事務局取締。
尊重他人權利
生活習俗不同,衣著打扮與觀念自然也不同,如果一名男性因為女性的服裝而受困擾或思想犯罪,那麼,應該受到指責的是男性,不是女性的衣著打扮。
再說進食,還記得曾經發生過的學生在齋戒月期間,被迫在學校廁所用餐事件嗎?那時候,不少人對此事心裡很不舒服,所幸不少理智與中庸的穆斯林認為,非穆斯林在齋戒月期間的進食權利與自由,也應該受尊重。
尊重, 是需要雙向的。
(北馬副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