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承炎:为何不用奖励取代惩罚
大马6州率先同步实施垃圾分类措施,并在6月1日正式严格执法,检查违例的屋主,同时阐明违规者将面对罚款。
罚款行动是针对住宅区的屋主,商店不受影响,首次罚款50令吉,第二次100令吉,第三次罚款500令吉,同样是垃圾分类,商店和住宅区措施不同,已出现不公平现象。
民众认为,垃圾桶就是装垃圾的,家家户户已付了清理垃圾的费用给地方政府,故清理垃圾是当局的责任,稍为忽略没将垃圾分类好,屋主就会遭执法人员开警告信或罚单,似被当局罪犯般看待。
垃圾分类关键问题出在垃圾桶内只能有厨余脏物等,都是湿的物件,也是需要用塑料袋包装安置在桶内,其余可再循环回收的物品,则用塑料袋装好放置在垃圾桶旁。
垃圾桶外还有一包两包的垃圾相伴,既不雅观,也有损地方形象,更防不胜防的是或被动物咬破,弄到满地都是垃,须再打扫一番。
劝导教育能得民心
最怕有的孩童检起路旁垃圾扔向邻居家,引起误会发生争执,这些都是垃圾惹的祸,执法人员应该认真看待。
凡事有赏必有罚,执法人员为何不尝试选择奖励那些规规矩矩将垃圾分类好的屋主呢?
劝导和用教育指导的方式,让民众慢慢适应将垃圾分类做好,才会得民心。
时下一些玻璃瓶,如装药丸的、鸡精的、燕窝等,资源单位是不回收的,这类物品将如何处理,也引起争议。
奖励取代罚款,值得考虑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