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不是應該鼓勵候選人公開辯論嗎?誠信黨候選人可以挑戰巫統候選人辯論1MDB案與42億政治獻金課題,伊黨候選人可以挑戰誠信黨辯論世俗法還是伊刑法比較能夠解決人民問題。巫統候選人沒有公開辯論的文化,不過,行動黨倒可以挑戰嘉馬來一場“華人是不是豬”廣告牌設計比賽。競選活動至今未見任何候選人辯論,似是有不便公開辯論的苦衷。
國陣候選人逢補選必扛鋤頭為動土禮趕場,安順大學時運不濟,上蒼卻厚此薄彼屬意江沙以人命換來一所大學。逢選舉伊黨就請吃清真月餅,就差沒搞成“反青復民”運動。阿茲哈推銷的清真粽子有失傳統風味,行動黨的回鍋肉,才是餐桌上迅速被秒殺的一道菜。
上頭意思下人態度
林吉祥挑戰國陣雙補選候選人回應伊刑法,以及1MDB案與42億政治獻金課題。還表態伊黨領袖是100%信任主席的,巫統領袖是100%支持首相的,行動黨領袖是100%崇拜領導的,上頭的意思就是下人的態度。最好是納吉,林吉祥、哈迪及末沙布來一場雙補選四角辯論。
如果巫統、伊黨及誠信黨穆斯林候選人有機會在穆斯林面前針對伊刑法辯論,伊黨大可邀功說哈迪的私人法案動議已在國會讀出,巫統的候選人也可以說我黨已要求國會優先處理哈迪私人法案動議,兩黨理直氣壯面對穆斯林,輪到誠信黨候選人該怎么交代?該黨大港候選人阿茲哈說個人立場不宜提出。那么黨的立場呢?
如果巫統候選人也頹廢地學阿茲哈,說個人立場不宜提出,一切以國陣立場為依歸。那兩黨不是“LPPL”(意曰彼此彼此)嗎?
末沙布去年在伊黨黨選落馬后,仍在一場集會上高呼“我們伊黨所有領導從未拒絕伊斯蘭法,包括伊刑法”。今天的末沙布仍有權堅持其立場,因為這不是希盟的共識。從民聯到希盟,領導只要會唱“遵守共識、憲法精神及國會民主程序”這支洗腦神曲,就能忽悠選民。那個鄭全行亦可如此這般組個“全民行動黨”申請加入希盟,只要願意唱上述神曲,就有權維持其個人立場,希盟也不可雙重標準拒絕人家加盟救國。
莎菲宜阿達現身補選為巫統候選人打氣了,慕尤丁沒聲沒氣了。林吉祥與其騎牛捧馬,不如袋著90%華裔的委託,光明正大跟巫統共組織夢寐已久的聯合政府?現在流行用民調來騎劫民意,伊黨說民調有80%人民支持伊刑法,行動黨不必擔心背負歷史責任,搞個民調,最少也有90%民意支持民巫合作。理由很簡單,馬華及民政無力制衡巫統,必須靠行動黨打進國陣,糾正國陣才行。政治,就是化不可能為可能的藝術!
路在布城還是檳城
哈迪阿旺已承認丹州政府與中央政府針談判,是伊黨要求該私人法案在國會中被“讀出而已”。簡單一招雙贏的“讀出而已”!華人票不要也罷的伊巫兩黨,就這樣把誠信黨堵在雙補選的甘榜籬笆外。儘管沒有包頭巾的放水部長,以及被法官妻緋聞纏身馬來人優先大粒人,還有那拼老命救巫統的神馬,誰也不願意滿載幸福與快樂的世俗法被伊刑法取代,除非有人相信國陣領袖真的如同哈迪所說的,只要不偷不搶,他們都不需要害怕。
巫統的“偽信仰”玩殘行動黨的“偽命題”。伊巫合作玩殘誠信黨,行動黨把誠信黨玩于股掌。但在這么多課題的優勢下,加上豬魂不散,希盟的路在布城還是檳城,還得看誠信黨能獲得多少馬來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