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福利金受惠者每年更新資料 周美芬:非故意為難
(吉隆坡14日訊)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副部長拿汀巴杜卡周美芬說,社會福利局要求60歲以上的福利金受惠者每年更新資料,旨在過濾資料,包括受惠者是否已去世等,並沒有要故意為難年長者。
她也說,社會福利局也不會隨意停止發放有關福利金,而居住在磚屋或擁有收費電視台,也並非是該局停止發放福利金給受惠者的因素,唯有關受惠者每月有能力繳付有關收費電視台費用,則另當別論。
“之前是要求受惠者每半年就得更新資料,福利局為了受惠者的便利,才將有關期限延長至1年才需更新資料,況且一些受惠者已去世,因此若福利金持續匯入他們銀行戶頭,日後將會衍生其他問題。”
周美芬今日在國會上議院的問答環節時,如是回答巫統丹斯里莫哈末阿里上議員的附加提問。
周美芬強調,我國從1994至今,總共針對福利金做出5次的調整,這意味社會福利局,無時無刻都會針對福利金的額數,做出適當的調整。
她說,去年共有48萬7186人獲得福利金,涉及到款額達15億4900萬令吉,但基於我國並非福利國,因此無法仿效澳洲,自動讓60歲以上的公民,一律獲得福利金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