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之聲:減少用煽動法 傾向多媒體法控異見者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人民之聲:減少用煽動法 傾向多媒體法控異見者

■柯嘉遜(右2)等人展示《2015年度人權報告》;左起為周洋、瑟文及阿米爾。
■柯嘉遜(右2)等人展示《2015年度人權報告》;左起為周洋、瑟文及阿米爾。

(吉隆坡15日訊)人民之聲執行董事瑟文透露,從今年1月至6月,共有13人被指詆毀柔佛王室而遭當局援引該法令扣留,可見政府在去年開始,傾向使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來調查、逮捕及提控異見者,且許多被扣者言論與柔佛王室有關。



他說,當中的6宗案例是和足球有關,最令人震驚的其中一個例子,為一名來自吉蘭丹的19歲男子阿米魯,因不滿足球賽果在臉書批評柔王室,面控14項罪名和坐牢1年。

“平面設計師兼社運分子法米惹扎,在短短一星期內,兩度于怡保和吉隆坡法庭面控,即其上載一張首相小丑圖,被指牴觸通訊及多媒體法令233條文(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

瑟文今日在公佈《2015年度人權報告》上說,同一時期面對煽動罪名的民眾人數,則有所減少。



他說,政府今年沒有積極使用煽動法令,來壓制言論自由,或要轉移外界關注,因多媒體法令看起來沒如此嚴重,但實際上情況可能更糟,如民眾遭扣留長達12天、同時面對多個控狀等。

面對各種恐懼症

此外,人民之聲執行董事柯嘉遜說,大馬政府若要邁向高收入國,就要接受民眾開領袖玩笑是隨之而來、民主國家的組成部份。

他說,大馬領袖已面對各種恐懼症,會因小丑圖或氣球等,而提控涉及者。

該組織協調員多比在匯報報告內容時指出,在一馬發展公司事件中,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及1998年通訊与媒体法令,對付政治人物和社運分子。

“尤其是淨選盟4.0集會,警方以違反2012年和平集會法為由,逮補多名抗議者和反對黨領袖,並在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及刑事法典第124條下控他們。

12章節涵蓋數課題

《2015年度人權報告》分12章節,包括有未審先扣法令、警方濫權、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宗教自由、性傾向自由、難民尋求庇護者、司法、自由和公平選舉及人權委員會等。

同時,該報告也涵蓋相關性別歧視、原住民被侵權及實施死刑的問題。

報告顯示,去年有約3000名敘利亞難民來馬,料在今年加劇惡化;另外,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的簽署協議,將成隱憂,因為這可能帶來負面影響。

另外,相關政府單位對原住民土地被剝奪,保持冷漠態度一事,也可在吉州7個原住民小孩失蹤問題中發現。

出席者包括人民之聲協調員阿米爾及周洋。

《2015年度人權報告》重點

1.人權自由受限

2.公民人身自由的剝奪

3.藐視權利和尋求庇護者的福利

4.國家在人權課題上認可的企業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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