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湖北宜昌中院週三對周濱案一審公開宣判,認定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兼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兒子周濱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經營罪,同時認定周濱具有法定或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2億元(約2.1億令吉)。
中國當局也追繳周濱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周濱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
另一方面,周永康的妻子賈曉曄也因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近日被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
同樣的,賈曉曄也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據中國傳媒報道,除了有期徒刑9年,被告也被判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約62.2萬令吉);對其受賄所得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文\綜合報導
圖\互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