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修正伊法庭法令 私人法案非伊刑事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哈迪:修正伊法庭法令 私人法案非伊刑事法

(吉隆坡15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重申,他最近在国会下议院提呈的私人法案并不是伊斯兰刑事法,而是修正1965年(355法令)伊斯兰法庭法令。



他昨日发表文告指出,许多人把这项法案标签为伊刑法,以便能够继续攻击伊斯兰党,引起如同这些人在五十年代时引起的争议一样。

他解释,有关法案更倾向属于“伊斯兰法庭基础设施”,以从过去的殖民主义至今,一直都对伊斯兰有错误的诠释中纠正过来,开启真正的伊斯兰概念。

“他们将所有伊刑法视为‘同态复仇’(Qisas),以至伊刑法受到憎恨,甚至是从潜意识至骨子里去。”



哈迪阿旺说,伊斯兰法庭法令有必要修正,因为我国已独立超过半个世纪,殖民的目的是要完全掩盖伊斯兰的公正,废除以伊斯兰司法制度来教育社会的概念。

哈迪阿旺也是马江区国会议员。他说,全体穆斯林都要为这项提呈的修正案斗争,不计政治歧见和地位,无论是在政府内或是反对党。

“只有‘《古兰经》盲’,才会标签伊刑法是伊党创造的。”

他也说,根据联邦宪法,宗教事务是在统治者和州政府权限下,包括伊斯兰法庭权限,这与非穆斯林无关。

“为什么非穆斯林要阻止这项法律?也是穆斯林发疯似的阻止,虽然这些事不仅属于个人法案,却要委屈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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