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修正伊法庭法令 私人法案非伊刑事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哈迪:修正伊法庭法令 私人法案非伊刑事法

(吉隆坡15日訊)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重申,他最近在國會下議院提呈的私人法案並不是伊斯蘭刑事法,而是修正1965年(355法令)伊斯蘭法庭法令。



他昨日發表文告指出,許多人把這項法案標籤為伊刑法,以便能夠繼續攻擊伊斯蘭黨,引起如同這些人在五十年代時引起的爭議一樣。

他解釋,有關法案更傾向屬於“伊斯蘭法庭基礎設施”,以從過去的殖民主義至今,一直都對伊斯蘭有錯誤的詮釋中糾正過來,開啟真正的伊斯蘭概念。

“他們將所有伊刑法視為‘同態復仇’(Qisas),以至伊刑法受到憎恨,甚至是從潛意識至骨子裡去。”



哈迪阿旺說,伊斯蘭法庭法令有必要修正,因為我國已獨立超過半個世紀,殖民的目的是要完全掩蓋伊斯蘭的公正,廢除以伊斯蘭司法制度來教育社會的概念。

哈迪阿旺也是馬江區國會議員。他說,全體穆斯林都要為這項提呈的修正案斗爭,不計政治歧見和地位,無論是在政府內或是反對黨。

“只有‘《古蘭經》盲’,才會標籤伊刑法是伊黨創造的。”

他也說,根據聯邦憲法,宗教事務是在統治者和州政府權限下,包括伊斯蘭法庭權限,這與非穆斯林無關。

“為什麼非穆斯林要阻止這項法律?也是穆斯林發瘋似的阻止,雖然這些事不僅屬於個人法案,卻要委屈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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