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不做功课幼子 衣架鞭儿父监14天
(槟城15日讯)厨师助手,因幼子不做功课,以藤鞭及衣架鞭儿,导致儿子背及脚瘀伤,今日被控虐儿罪,被判坐牢14天兼罚款5000令吉,或以4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邱新添(39岁,译音)被控于今年6月10日下午4时40分,在宁当湖内一组屋单位,身为一名5岁孩子监护人,虐待孩子,导致其身心灵受损,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此罪最高刑罚是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最高10年监禁。
此案是在孩子母亲,即被告妻子翌日带孩子前往医院检查时,在院方劝告下向警方投报。
被告闻判后,木无表情,今日仅一名男亲友出听聆案。
被告通过谢英顺律师向推事斯里柏查求情说,他只是在管教孩子,因孩子坏,不做功课。被告已懊悔,希望法庭能原谅,从轻发落,给他一个机会改过自新。而且,被告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若送被告入狱,将导致他丢失工作,家中断炊,家人生活陷困。
律师也强调,被告是在第一时间内认罪,节省各方时间与金钱。
主控官努鲁依莎副检司则希望法庭施予的判决,足以反映罪名的严重性,也让被告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