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明炎律師:示威製造了個人英雄

多元國民有意識到,淨選盟1.0與淨選盟2.0對本身所提出的選舉改革並無建樹,絲毫沒有向改革方向邁進。相對的,多元國民卻看到淨選盟負責人被“個人英雄化”,受萬人崇拜。真是,沒有改革,卻有萬人擁戴的個人英雄,真的是有“英雄就好,人民吃草”的感覺?

雖然會有被誤導的可能,多元國民對選舉改革的期望,在淨選盟1.0與淨選盟2.0中,被煽動和炒作得興高彩烈,議論紛紛,看見民眾天天在日常作業中“喊父喊母”的高喊改革,直呼不公!改革萬歲!何其宏偉?那又知道改革到什么嗎?卻不得而知。

當然,淨選盟會沾沾自喜,認為多元國民已經給予肯定,是否如此,有誰知道,又如何衡量呢?至少,個人英雄形象已成功朔造,國民肯定與否,又有何妨?會否誤導,已不在考量之中,國家社會安寧,人身安全,依據淨選盟負責人所言,又是警隊與政府的責任,關淨選盟何事,再走上街頭示威,先享受多元國民給予的英雄式歡呼吧!

多元國民對違法街頭示威的體驗,畢竟是第一次接觸,猶如瞎子摸象,有著很多疑問,但又像三國演義中曹操所言,“雞肋、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既然有莫名的刺激與幻想,試試無妨,再看究竟。

無法保證和承擔

多元國民莫名追隨,附加民聯于第12屆全國大選成績效應,淨選盟3.0開始醞釀,而于2012年4月28日成形,再度走上街頭。再看時間點,淨選盟3.0又是衝著2013年5月5日第13屆全國大選而來,很明顯,淨選盟只要影響選票投向民聯,哪有選舉改革之誠意?又再一次,淨選盟3.0對選舉改革同樣沒有取得任何進展!多元國民改革之心再次被玩弄于淨選盟手中!

再者,淨選盟3.0把這次街頭示威發生騷亂的責任,方便地全數推給警方,說維護人身安全是警方的義務和法律責任,似乎淨選盟身為街頭示威號召單位完全不必負起任何責任!?既是違法街頭示威,仰或是合法和平請願,有誰可以擔保不會有突發騷亂事件,又有誰敢承擔群眾人身安全?還有誰可以擔保暴徒或有心人不會參與示威,難道淨選盟負責人對這些風險不知道嗎?又或者淨選盟負責人認為群眾的人身安全不重要?

既然知道無法做出如此保證和承擔,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煽動群眾走上街頭?淨選盟負責人在騷亂之后,又向警方嗆聲,莫名其妙道出種種缺乏負責感的藉口!

改革,乃是千古不變的維新之道。

然而,像這般“對抗”與“對著干”的違法街頭示威,如此偏激附加高風險方式,又有誰必須站在最前線犧牲,來造就偏激主義者成為萬人擁戴的個人英雄呢?這是馬來西亞多元國民應該深思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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