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释放3男子 官员监7天罚6000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收贿释放3男子 官员监7天罚6000

移民局官员莫哈末费扎因收贿俯首认罪,监禁7天及罚款6000。
移民局官员莫哈末费扎因收贿俯首认罪,监禁7天及罚款6000。

(莎阿南16日讯)移民局官员因收贿4000令吉,今日选择在交替控状下,俯首认罪,被判监禁7天及罚款6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监禁7天代替。



交替控状指被告莫哈末费扎(32岁)在去年3月24日晚上11时50分,于莎阿南移民局3楼办公室,接受1名印裔男子4000令吉的贿赂,作为释放3名印度籍男子的条件,牴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年监禁及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原有的控状,是指他在上述同一时间及地点受贿,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将面临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西蒂莎琪玛向法官阿斯马迪建议,以公众利益及教训的方式重罚,而没有辩护律师代表的被告则求情,指他有年迈的双亲要供养,及于今年年底结婚而要求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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