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年營業額34億跨企 明年起須披露業務訊息
(新加坡16日訊)新加坡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國際稅務改革項目框架,打擊跨國企業避稅行為;總部設在新加坡、年營業額超過11億2500萬新元(約34.1億令吉)的跨國企業,明年起須每年提呈《分國訊息披露報告》。
根據“聯合早報網”,新加坡財政部今天宣佈,新加坡加入經合組織的稅基侵蝕和盈利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簡稱BEPS)項目框架,並將落實項目中的4項行動計劃,即有效打擊有害稅收、防止濫用稅務協定優惠、檢討轉移定價(transfer pricing)報告,及改進糾紛處理機制。
根據經合組織的定義,BEPS泛指一些企業通過特定的稅務策略,利用不同國家或地區之間稅務政策不協調而產生的縫隙,將大筆盈利轉移至某個並無顯著商業活動、稅率卻較低的地區,以達到顯著降低繳稅的目的。
打擊避稅行為
為打擊這類行為,新加坡政府將要求那些總部設在新加坡、年營業額超過11億2500萬新元的跨國企業,從2017年1月1日或之后的財年起,在財年終結的12個月內向國內稅務局(IRAS)提交分國訊息披露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公司的財年在2017年12月31日終結,就必須在那之后12個月內提交報告。
在這份報告中,有關公司必須申報在其他國家的商業活動、營業額、盈利及繳納稅款等訊息。
稅務局將與其他與新加坡有雙邊分國報告訊息交換協定的國家,交換這些訊息。
2013年推出的BEPS項目,原本由經合組織成員和G20成員國共同參與。
今年2月,經合組織和G20國也設立包容性框架,邀請其他國家加入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