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楊美玲
(吉隆坡18日訊)馬來西亞中醫師暨針灸聯合總會(醫總)總會長黃保國說,在本地行醫的部分外國中醫師不符合衛生部註冊准則,則走法律漏洞持旅遊准證,以“遊醫”方式行醫。
他說,本地駐診的外國醫師以中國及台灣的醫師居多,他們多數因註冊申請不符衛生部准則而被拒,進而持旅遊准證及無固定診所方式行醫,包括在中藥店、美容院及水療中心駐診。
“他們為了躲避執法,在酒店房間為病患看診、治療及開藥方。”
藥物未經衛生部核准
他說,這些外國醫師專業資格備受考驗,治療和提供的藥物也未經衛生部核准和註冊,甚至有些藥物從外國攜帶入境或自己研制,藥品成分安全令人擔憂。
黃保國說,醫總揭發部分外國醫師使用的藥品含類固醇成分,對病患起著醫療風險。
他透露,也有外國醫師在本地註冊公司開設中醫診所,但不知是否向衛生部申請註冊專業資格。
黃保國是針對本地充斥外國中醫師專業資格受爭議,導致醫療失敗案例激增事項,接受《中國報》詢問時,這樣說。
他指出,外國醫師要在本地行醫,須向衛生部申請註冊准證,條件是持有外國醫師學位或行醫執照、5年臨床工作經驗。
“申請者也須獲得衛生部承認的本地3個中醫團體發出‘推薦信’后,衛生部再審核以發出‘支持信’,醫師持著‘支持信’向移民局申請以取得工作准證。”
他說,醫總已向衛生部反映問題,但該部只能監督,卻沒有執法權限。
黃保國提醒消費者向外國醫師求醫前,須先瞭解醫師的專業中醫資格或行醫准證背景,並可向衛生部或醫總等中醫單位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