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8日訊)獅城逃犯潛逃美國長達12年,期間還冒充律師和打工結婚,昨天被判監禁40個月。被告說辭反覆無常,審訊過程中和求情時各執一套說法,把犯罪責任推給別人,被法官斥責沒有半點悔意。
日前報道,44歲男子黃聰林(譯音)利用他人護照出國,潛逃到美國搖身變成“律師”,在美國紐約行騙,以不同的“假身份”,冒充律師處理移民案件。
被告是在2003年4月,因偽造和使用假文件,向警方提供假資料,在本地法庭被判坐牢3年3個月。
稱‘疏忽’利用他人護照
他在上訴保釋期間棄保潛逃,利用他人的資料向移民廳申請到護照,然后在上訴的兩天前,用貼上他人照片的護照飛往美國。
他在美國期間還冒充律師,被判坐牢4年,服滿刑后在去年5月20日被引渡回國。
他共面對3項控狀,包括一項指他假冒他人,一項指他提供具誤導性的資料給移民廳人員,另一項指他身為破產人士卻擅自出國,沒有獲得當局的批准的控狀。
被告不認罪,案件在國家法院審訊,法官李寶珠早前已判他罪成,昨天判被告監禁40個月。
法官之前指出,被告的說辭毫無邏輯,12年來完全沒向新加坡大使館求助,令人難以置信。
被告昨天求情時稱,自己因為‘疏忽’,才會利用他人護照。另外,被告也稱2003年保釋在外時,代表律師沒通知他下個出庭日期,才放心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