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夜店通風報信當卜基 前警曹知法犯法控13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為夜店通風報信當卜基 前警曹知法犯法控13罪

(新加坡18日訊)聲稱缺錢用,前警曹知法犯法,為夜店經理通風報信,洩露警方突擊檢查的消息,導致警方掃蕩撲空。他還當起卜基非法收注,慫恿前同僚網上賭球。



被告許耀光(38歲)共面對13項控狀,其中3項指他利用工作之便洩露官方機密資料、兩項通風報信妨礙司法公正以及8項當卜基,非法收注賭球的罪狀。

案發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他案發後已離職並在去年12月被控上法庭,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19個月和罰款6萬元(18萬令吉)。

根據案情,被告1998年加入警隊,2008年升上警曹職位。



2013年底,被告結識在武吉士利佳大廈六樓一家夜店當經理的林永俊(33歲),並成為朋友。

2014年1月,被告晚上在利佳大廈九樓另一家夜店兼職,擔任服務生領班。

2014年1月9日晚上大約11時,警方對利佳大廈展開掃蕩行動,搜捕非法工作的外籍女郎。

被告得知消息後,立刻通知林永俊,後者指示夜店主持人出示“禁止吸煙”的暗語,通知店內的10來名非法女侍應生逃逸,導致警方撲了個空。

此外,被告在2010年因經常光顧一家夜店而認識夜店老闆王偉達,後者知道被告是警察後,請他代為查看員工是否被逮捕拘留。

缺錢用夜店當兼職

被告利用工作之便幫他查了相關資料,觸犯洩露機密資料的法令。

2014年,被告當非法卜基,收賭注賭球,其中包括為一名曾是國民服役警員的男子提供網上賭球賬戶。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說,被告因缺錢用才到夜店兼職,為想賺更多錢才開始賭球,事發後,他已為自己的愚蠢行為付出慘痛的代價。

夜店經理林永俊案發後也被控,昨天認罪後被判坐牢四周,但因他的越南老婆懷孕,他請求延遲服刑以便讓他安排妻子回國讓娘家人照顧。法官最後批准他7月1日才服刑。(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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