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拿篤案7月25日下判 罪成死刑或終生監禁

曾經轟動全國的入侵拿篤案,終於擇定在7月25日下判!

經過30個月審訊,高庭定於今年7月25日及26日,對2013年入侵拿篤案的14名被告作出判決。

法庭是基於被告人數眾多,一旦他們罪名成立,控辯雙方料會針對被告判決作出冗長求情,因此擇定2天判決。

高庭法官鍾賢源今日在聆聽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之後說,擇定上述裁決日。

13名菲籍公民被控向國家元首宣戰和召募他人為恐怖分子;前者的刑罰為死刑,后者的刑罰為終生監禁。

1名大馬公民阿都哈迪馬萬,則被控為恐怖分子成員或進行恐怖活動;一旦罪成,可被判終生監禁。

他們全被控於2013年2月期間,在沙巴拿篤的海岸邊甘榜丹道觸犯上述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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