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從香港購入國際大盜2年前在巴西搶劫名錶的大馬華裔業者,今日在刑事法典第411(接收贓物)條文下被控上庭,但他不認罪,獲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馮立興(57歲,譯音)被指在今年5月16日凌晨3時30分,于吉隆坡Solaris一家名錶店,擁有賊贓,即銀色的“愛彼表Alingi限量版1000”及“愛彼表Royal Oak Offshore”。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不知名錶是賊贓
推事莫哈末惹漢擇定此案7月18日過堂;主控官為莫哈末阿立夫副檢察司。
被告因以二手價價格,在香港購入2年前在巴西劫案中失竊的3枚愛彼表(AUDEMARS PIGUET)名錶,而被警方扣查。
吉隆坡刑事調查組主任魯斯迪高級助理總監早前告訴馬來報章《KOSMO》,落網的業者聲稱在香港購入3枚愛彼表名錶時,不知名錶是賊贓。
他說,警方將與比利時警方合作,調查其他賊贓的下落,同時追查這3枚愛彼表是否透過合法途徑運入大馬。
《中國報》早前獨家報導,冼都警區主任姆魯沙米助理總監披露警方接獲愛彼表仲介投報,指一名收藏家送修的愛彼表與失竊的名錶序號相同。
他指出,警方調查收藏家和名錶店后,發現雙方有購入手錶的合法單據。
警方也在名錶店業者配合下,在店內查出2枚相信也是失竊賊贓的愛彼表,總值超過12萬令吉;第3枚失竊的名錶已被送往新加坡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