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旅店没办好户头转名 甲市厅白付120万电费
(马六甲20日讯)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卖了旅店,却没办好电费户头转名手续,结果为旅店付了3年总额近120万令吉的电费。
行动党格西当区州议员陈仲祥说,他在州议会取得的书面问题答复指出,市政厅于2010年10月11日,将上述位于文西阿都拉路的旅店(前钻石旅店)卖给一家私人机构。
他说,合约阐明,该机构须办理电费户头转名手续,但市政厅于2013年12月16日,才发现仍未办好手续,市政厅仍在缴付旅店电费。
他说,市政厅于是写信要求该机构办理转名手续,并向该酒店追讨已付的电费。
陈仲祥今日在记者会上说,该机构过后写信向市政厅要求分期付款摊还,并付上5万令吉的支票。
他说,市政厅于2014年1月28日,回信限该机构在30天内还清余额,该机构要求按月分期付款,被市政厅拒绝。
追讨余额不果
他说,市政厅过后于2014年11月11日,通过律师发信向该机构追讨118万7780令吉22仙余额,该机构仍没还清余额。
陈仲祥说,市政厅律师过后入禀法庭追讨余额,该机构于2015年3月9日,要求庭外和解,并开出13张预期支票。
但他说,市政厅于今年5月4日发现,该机构开出的所有支票皆跳票,并指示律师继续追讨余额。
陈仲祥说,市政厅这边厢调涨产业税,增加人民的负担,那边厢却因为官员疏忽,浪费人民的纳税钱。
他认为,市政厅应采取纪律行动对付有关官员,彰显问责文化。
该党鲁容区州议员吴良山和峇章区州议员林敬贤,也出席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