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长:将向州元首建议 褫夺付费购来勋衔
.甲州议会.
(马六甲20日讯)首席部长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仑说,如果任何受封勋衔者指勋衔可通过买卖或付费取得,州政府将向州元首敦莫哈末卡里建议褫夺其勋衔。
他说,勋衔不是购物中心的商品,受举荐者须经过有关委员会及执法当局严格审核,才获受封。
首长今日总结防范错用徽章及名称(2016年修订)法案辩论时说,州政府是基于州内发生自称“马六甲苏丹”及“双溪南眉皇后”等事件,授人笑柄后,决定提呈有关法案。
修改法令严惩
他说,州元首封赐的勋衔在海内外皆受欢迎,每年有超过5000人提出申请,受封人数只有七八百人。
议会过后以23票支持,4票弃权,通过上述法案。
首长休会后在记者会上说,反对党议员辩论时也表明支持法案,只是强调管制及执法方面的事项。
他说,随着法案通过后,州内只有州元首封赐的勋衔是受法律承认的,其他人若声称可封赐勋衔,将受法律行动对付。
首长说,法令修订后,惩罚已提高到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坐牢1年至5年,以取得遏阻性作用。
他说,除了州元首,任何封赐、接受所谓的勋衔者,都可面对法律行动。
询及拿督南宁是否可继续进行册封仪式时,他说,拿督南宁可继续在其族群内进行册封仪式,但有关称号只可在族群内使用,不可在州内公开使用,否则将属违法。
他劝请有意申请勋衔者,应遵循合法管道提出,因为现有的机制不会否定有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