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將向州元首建議 褫奪付費購來勛銜
.甲州議會.
(馬六甲20日訊)首席部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哈侖說,如果任何受封勛銜者指勛銜可通過買賣或付費取得,州政府將向州元首敦莫哈末卡里建議褫奪其勛銜。
他說,勛銜不是購物中心的商品,受舉薦者須經過有關委員會及執法當局嚴格審核,才獲受封。
首長今日總結防範錯用徽章及名稱(2016年修訂)法案辯論時說,州政府是基於州內發生自稱“馬六甲蘇丹”及“雙溪南眉皇后”等事件,授人笑柄後,決定提呈有關法案。
修改法令嚴懲
他說,州元首封賜的勛銜在海內外皆受歡迎,每年有超過5000人提出申請,受封人數只有七八百人。
議會過後以23票支持,4票棄權,通過上述法案。
首長休會後在記者會上說,反對黨議員辯論時也表明支持法案,只是強調管制及執法方面的事項。
他說,隨著法案通過後,州內只有州元首封賜的勛銜是受法律承認的,其他人若聲稱可封賜勛銜,將受法律行動對付。
首長說,法令修訂後,懲罰已提高到罰款不超過25萬令吉,坐牢1年至5年,以取得遏阻性作用。
他說,除了州元首,任何封賜、接受所謂的勛銜者,都可面對法律行動。
詢及拿督南寧是否可繼續進行冊封儀式時,他說,拿督南寧可繼續在其族群內進行冊封儀式,但有關稱號只可在族群內使用,不可在州內公開使用,否則將屬違法。
他勸請有意申請勛銜者,應遵循合法管道提出,因為現有的機制不會否定有貢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