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IS控方上诉得直 2男刑期增至15年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参与IS控方上诉得直 2男刑期增至15年

(布城21日讯)参与伊斯兰恐怖组织(IS)募款活动的1名财务顾问与1名咖啡厅经理,今日在控方于上诉庭就高庭判决上诉得直后,刑期从原有3年增至15年。



被告罗海米(39岁)与莫哈末法兹(37岁)因承认涉及两项与恐怖组织相关联活动,在2月2日,个别被吉隆坡高庭判处监禁3年。

以拿督威拉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在批准控方就高庭刑罚提出上诉后,加重对2名被告的监禁刑罚;控方指吉隆坡高庭的惩处无法反映被告罪行严重性。

罗海米因借由伊斯兰革命部落格网站(Revolusi Islam.com),为伊斯兰恐怖组织进行募款活动而被判监禁监禁3年;莫哈末法兹则因与罗海米合谋,允许在部落格中使用其马银行户头,同被判监禁3年。



他们被指于2014年3月29日及2014年10月13日期间,在甘榜峇鲁(Kampung Baru)拉惹阿里路的房屋内,犯下上述罪行。

他们也被指在2013年12月及2014年7月间,于梳邦再也一间马银行分行,为伊斯兰恐怖组织安排加促房产的收购与掌管。

威拉莫达鲁丁与另两司,拿督斯里扎卡立亚及拿督阿都卡林谕令,刑罚同期进行,由2014年10月13日逮捕日算起。

捐助恐怖组织是重罪

较早前,主控官特拉立那副检察司指出,两人为伊斯兰恐怖组织给予捐助乃严重罪行。

2名被告代表律师阿梅韩查争议称3年监禁刑罚已足够,因被告已认罪,且知道自己犯错。

较后,他告诉记者,他接获指示,将对上诉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