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台灣聊過一陣的圖書統一定價制度,近日又再引起關注,在這裡簡論之。
所謂圖書統一定價制度(Fixed Book Price Agreement,FBPA),指的是所有出版的新書,在任何時間或一定的時間內(如十八個月至兩年),只能以一固定價格(或非常有限度的打折如少過百分之五),賣給消費書。意思是在此制度下,無論網絡書店、大型連鎖書店、獨立書店,讀者買到的新書價格都是一樣的。
FBPA已有超過一百多年歷史,目前實施FBPA的國家有德國、阿根廷、奧地利、南韓、丹麥、西班牙、法國、希臘、匈牙利、日本、意大利、盧森堡、墨西哥、挪威、荷蘭、葡萄牙、斯洛文尼亞。各國實施方式和細節有些不同,有些國家透過政府立法,有些國家是出版社和書局達成協議。
FBPA的根本目的在于在書巿場上排除價格因素,使書店能專注于服務,內容和文化上的競爭,避免書的價格折扣戰,一定程度上也保護出版社的利潤。這是因為書是很特別的商品,書店的利潤完全來自出版社的批發價和書的售價,書店要賣出一本書的努力包括選書、陳列、介紹、辦讀書會等,都是很費力很專業的工作。
一般來說,消費者看一家餐廳好吃,就會在那家餐廳消費,不可能去隔壁吃,因為隔壁沒有同樣的食物;看一個醫生可以跑去隔壁買便宜的藥,但也是會被收取看診費,但書店就算很用心選書,用心做書介,但只要堅持不打折,讀者還是非常有可能看一看記下來,回家上網買,因為比較便宜,結果那間用心的書店一毛錢都賺不到,很快就倒閉了。
由此可見,FBPA有利于小型獨立書店,而不利于大型連鎖書店和網絡書店,因為他們再沒有辦法用折扣促銷的方式大量出貨。法國目前有2500間書店(巿佔率百分之二十二),人口是其五倍而沒FBPA的美國只有1900間,英國在FBPA不存在后(背后推手是大型連鎖書店),十幾年內獨立書店倒了500間,獨立書店的巿佔率在英國只剩百分之四。
FBPA也增加書和讀者閱讀口味的多樣性,2005年法國前二十名暢銷書的巿佔率只佔百分之一點七,當英國前二十名暢銷書佔了巿場的百分之十六。而在沒有FBPA的國家,暢銷書雖然便宜,但小眾的書卻會比較貴,有FBPA的國家暢銷書和非暢銷書的收入,截長補短書價差距沒那麼大,而維持暢銷書的書價收入增加,也是出版社多一些資源可出版實驗性強比較冒險、可能沒這麼多人買的書。同時書店也不需要為了打折扣戰,需要得到比較低的批發價而大量進貨,可以陳列更多不同的書種。